水利部原部长杨振怀代表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杨振怀 水利部原部长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市场机制的完善,《水土保持法》应该修改。
水土保持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涉及到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只有政府抓才能协调好农、林、水、牧等部门的协作。《水土保持法》要强调规划,要强调责任制,第一个责任是“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第二个责任是“谁受益谁分摊”。不能为了短期利益,为了GDP,破坏环境、破坏生态,这种情况要坚决制止,要加强监管。同时,公众参与和市场运作、信息公开、宣传都十分重要,希望在《水土保持法》中得到加强。
《水土保持法》要强调综合性。中国水土保持主要是大流域治理,国务院文件讲“水土保持是山区建设的生命线,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所以,水利工作要结合起来,把洪水管理、河道治理、山洪治理、水土保持、水电等结合在一起,把农、林等等结合起来。要把水土保持与防治污染结合,特别是与防治面源污染,与人居环境和城市美化结合。现在南水北调东线上的南四湖治理不光是点源污染治理,还有面源污染的治理,中国的水土保持有可能在防治面源污染方面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