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赵文元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7-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为全面开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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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赵文元
 
(2004年7月10日)
 
尊敬的雷副主席、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区继1995年以来,由自治区政府主持召开的大规模、高规格的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过去五年来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一会儿,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同志、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   会,狠好地贯彻和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一、过去五年水土保持工作的回顾
  1998年以来,是我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最快,成绩最为显著的时期。五年多来,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国务院加强生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水利部确定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自治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来抓,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减少江河泥沙,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面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绩显著
  随着全社会对水土保持认识的不断提高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逐年加大,治理速度明显加快。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治理范围扩大。我们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狠抓前期工作,争取水保投资,全区重点治理工程由“八五”期间的4个发展到“十五”期间的11个,重点旗县由“八五”期间的15个扩展到60多个。新实施综合治理小流域达1000余条,占建国以来所实施小流域的45 % 。二是投入大幅度增加。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国家投资由“八五”期间的7850万元提高到2003年年度的3.2亿元,单位治理面积投资由“八五”期间的每平方公里1.5万元,提高到6—10万元。五年多全区累计完成水土保持国家投资达8.67亿元,是“八五”期间的31.5倍。三是治理规模逐年加大。各地以重点治理工程为龙头,改变传统的措施单一零散治理的做法,积极组织开展跨乡界、跨村界大规模、高标准、集中连片的综合治理,整体治理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区1995年以来纯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5339.5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 1022.31万亩,营造水保林3387.6万亩,人工种草929.66万亩,兴建各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近17万处。年均完成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是“八五”期间的1.5倍多。四是创建精品示范工程的意识不断增强,建成了一大批标准高、质量优、效益好的精品示范工程,涌现出一批形式新颖,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赤峰市通过大示范区建设,建成10万亩以上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区近20个,万亩以上的治理区200多个。一批治理规模达数百平方公里的大示范区也初具规模。乌拉特后旗炭窑沟项目区引进梭梭肉苁蓉嫁接技术,种植300亩,亩产干苁蓉40公斤,收入1200元。东胜区采取“一坝一塘,引水上梁”的形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发展灌溉,为干旱缺水地区解决灌溉水源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清水河县范四夭小流域以小流域坝系为依托,沟道拦泥淤地、台地产粮增效、坡面植被防护,高效利用了流域的水土资源,加速了群众的脱贫致富。五年多来,全区有7个旗(县、区)被国家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命名为“十百千”工程示范县,35条小流域被命名为示范小流域。五是治理成效显著。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为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从我区地域辽阔,人口稀少,水土保持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的实际出发,在不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的同时,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轻微地区加大封育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封山育林、封沙绿化和退耕还林还草,加快生态的自我恢复。目前全区已有5个盟市出台了禁牧的决定,49个旗县实施了全面禁牧,13个旗县实施了轮封轮牧、季节性休牧,全部重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区实行了禁牧。全区封育保护生态修复面积达到 1.65万平方公里。扎兰屯市、武川县、四子王旗等9个旗县市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启动实施。为保证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以建促封”、“以改促封”、“以调促封”、“以移促封”的形式,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基本农田、饲草料基地,推行舍饲养畜、生态移民等配套措施,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大范围封育保护创造了条件。武川县实施禁牧以来,草场植物群落由过去的几种增加到十几种,植被覆盖度由过去的20%提高到70%。乌拉特中旗通过建设小微型水源工程,人工种草,促进大面积围栏封育,三年内围封禁牧区的草群高度、盖度较禁牧前提高了135%和56%,干草产量提高了3.5倍。突泉县封山禁牧后,积极引导农民发展舍饲养殖,一次性封禁治理面积达到150万亩,发展舍饲养殖2.2万户,舍饲牲畜65万头(只),农户收入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鄂尔多斯市实施禁牧后,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300万亩,发展涉农企业1000多家,形成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130家,通过企业带动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牧民人均增收160元,牲畜头数向增长的趋势发展,实现了生态修复和农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实践证明,实施生态自我修复工程,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不仅能够大面积恢复植被,减轻水土流失强度,而且能够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恢复自然生态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手段,是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举多得,费省效宏的重大举措。
  (三)预防监督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以《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为先导,以预防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依法行使审批、监督、收费“三权”为重点,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全区成立了具有水土保持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96个,配备专兼职执法人员1859名,基本上建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较为完善的执法网络。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水利部门主动和发改委、电力、煤炭、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狠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与审批工作。自治区水利厅与自治区发改委等8个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近年来全区监督和审批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方案1685项,其中审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5项;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109件,结案1100件;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3755.93万元。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投入治理资金45966.2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6.52平方公里。五年多来,有3个盟25个旗县顺利通过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验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的《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中,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开发和建管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在继续大力推进“四荒地”承包、租赁、拍卖治理的基础上,推行了小型水保工程产权确认制度,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和治理区群众参与水保治理的积极性。林西县1994年敲响全区“四荒”拍卖第一锤,十年拍卖“四荒”223万亩,有近80 %的农户投资购买荒山,进行治理开发。克什克腾旗宇宙地乡农民郑清栋承包治理荒山160亩,种植山杏、药材、仅此一项,年收入2万多元。包头市九原区通过优惠政策,扶持承包治理荒山3千亩以上的大户27户,承包治理面积 36万亩,使大户治理成为小流域治理和生态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区已有41.22 万户农民、大户、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参与“四荒”治理开发,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多万亩,吸引社会投资 2亿多万元。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缩小了东西部治理的差距,适度加大西部地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逐步试行了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投标制“三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五)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区划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等规划设计,这些规划都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工程的前期规划设计200多项,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项目近140项。二是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和9个监测分站,设立监测站点20个。完成了全区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建立了旗县、流域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数据库;利用GPS开展“三个三”水土保持监测试点;并率先在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实用技术推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成果动态监测分析”、“阴山北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模式研究”等一批科研课题已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内蒙古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水文频率模型研究”获2003年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抗旱造林、径流农业、集雨节水灌溉等一系列实用技术得到了普遍的推广运用。
  (六)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不断深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广泛深入地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宣传《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普及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几年来,水利水保部门先后主办了《水土保持科技信息》、《内蒙古水土保持》专刊和《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展览;在《中国水利报》、《黄河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水保生态建设方面的通讯、消息、言论近400篇。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播出专题报道近200条。开展了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坝系建设”等专题调研活动,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调研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出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2003年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站和内蒙古水政监察总队(下设水土保持监察支队),从而形成了上下配合、运作协调、工作有力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机构,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年多来的实践,进一步丰富了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内涵,提高了我们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有效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认识,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努力探索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途径。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的思想,以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为指导,正确处理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的关系,在大力推进人工治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然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二是坚持成功的技术路线,尊重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坚持以重点项目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配置治理措施,集中联片,规模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支撑作用,不断探索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创新管理机制,加快治理步伐。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健全项目审批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有关政策,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走治理开发相结合的新路子。妥善处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高效治理,集约开发,以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后续发展能力。
  五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监督执法和工程管护。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不断完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积极查处违法案件,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是坚持强化基础性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宏观指导和技术服务。全面搞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监测系统建设,大力引进、吸收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及时总结推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涌现出的新模式,新经验,不断提高我区水土保持整体建设水平。
  七是坚持加强水保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年来,全区水土保持系统的干部职工,发扬“献身、求实、负责”的水利行业精神,团结协作,拼搏进取,无私奉献,扎实工作,为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目前全区仍有70.9万平方公里的土壤侵蚀面积亟待治理,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二是一些地区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遏制。同时随着全区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工业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和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脆弱的生态环境将随时承受巨大的压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三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不足,水土流失治理速度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愿望还很不适应,地区之间的治理速度、建设水平以及预防监督管理力度还很不平衡。四是水土保持在政策、机制、管理、建设等方面,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随着农村“两工”的取消,要求我们必须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组织管理方式及时做出调整。五是部分地区水土保持部门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工作协调不力,项目管理不严,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六是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在思想认识、队伍建设、基础工作、技术装备、科研水平等方面,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较低,亟待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以确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把生态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作为我区最大的基础设施来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资金将逐年稳定增加。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乘势而上,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指导思想、围绕三大目标、落实四项任务。
  坚持一个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党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和创新机制为动力,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江河泥沙,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经济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围绕三大目标:一是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改善生态环境。二是大力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实现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落实四项工作:第一,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要继续推进国家八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黄河上中游沙棘资源建设、黄河上中游试点小流域治理、黄河流域砒砂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黄河流域昆都仑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工程项目为龙头,带动面上治理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科学配置各项治理措施,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提高整体防护效益。要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在注重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把改善治理区农牧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柱产业,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要特别注重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设,发挥水利水保工程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着重沟道坝系工程、坡面水系等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发展高效农牧业,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为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群众增收致富创造条件。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农区,要通过坡改梯、坡面水系、淤地坝等工程建设,增加基本农田,退出坡耕地,还林还草。在农牧交错的半农半牧区,在增加灌溉农田和饲草料基地的同时,实行封育禁牧,调整农牧业生产结构,为农牧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在沙化退化的牧区,在有水资源条件的地区,要重点建设灌溉饲草料基地,引进优良牧草,提高质量产量,轮封休牧,使草场得以休养生息,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要大力推广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靠近农牧民居住点,条件相对较好的 3~5个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区,集中联片,集中治理,努力发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示范效益。要规范工程的建设管理,所有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都要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逐步推行资金使用报帐制,落实建后管护,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二,强化预防监督工作。我区是国家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近年来,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规模日益扩大,很容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水土保持法》赋予的监督执法使命,加强对现有植被和治理成果的管护,特别是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切实抓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伊敏河破坏水土保持一案至今悬而未决,水保监督执法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依法予以解决。
  第三,加大生态自我修复力度。我区土地面积大,人口密度小,每平方公里不到20人,森林覆盖率仅15%,土壤侵蚀面积占总土地面积63%,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受现有财力物力的限制,短期内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必须坚持小开发、大保护,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主要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来恢复植被,改善生态,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这既是恢复重建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的需要,也是我区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水土保持的最佳选择。生态修复重点是要对重要水源地、江河源区、内陆河流域下游、“三化”草原区及沙漠边缘等生态脆弱区和地广人稀地区,实施重点预防保护和封育,全面推行禁牧、轮牧、休牧制度。当前,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尽快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自我修复,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规范生态修复工作,为生态修复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要制定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分区、目标、任务与措施,使生态修复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健康有序地推进,避免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三是搞好8个已启动实施的生态修复试点,总结不同类型区生态修复的不同模式和主要措施,为大面积开展生态修复探索有效途径。四是结合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基本农田、水源工程、饲草料基地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为农牧民轮牧禁牧、舍饲圈养和实施生态移民解除后顾之忧,实现封得住、绿起来、能致富,不反弹。五是搞好生态修复效果的监测评价,为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农牧民转变观念,提高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重要性的认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四,加强淤地坝工程建设。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是减少入黄泥沙,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一举多得的重要举措,是水利部确定的“三个亮点”工程之一。按照国务院近期批准的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到2010年黄土高原要建设治沟骨干工程1.6万座,淤地坝8万座.各地要抓紧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淤地坝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与办法,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的完成
  新时期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繁重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今后,关键是强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实实在在落到实处,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胡锦涛总书记在我区考察工作时指出: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内蒙古是我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好、建设好,事关全国的生态安全。”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对我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给予新的定位,指出了我区搞好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从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的思想,进一步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政策法规,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权威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当好政府的参谋,加强组织协调,走开放式水土保持之路,形成“水保搭台、政府导演、部门唱戏、全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格局。加强水土保持机构建设是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基础。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去年已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各地要加强水保与监测队伍建设,尽快完成队伍的组建工程,强化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
  (二)积极调整思路,走可持续发展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之路
要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发,按照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新的治水思路,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布局,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群众脱贫致富的关系,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就要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同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今后的水土保持工作要体现“三个为主”,“四个结合”,即在治理方针上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以保护为主;在治理方式上采取封修复育和人工种植相结合,以封育恢复植被为主;在治理内容上实行草、灌、乔相结合,以草、灌为主。同时要把加强生态建设与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与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当地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走种养加、农工商产业化经营之路,发展生态农业。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建设理念,在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同时,给自然生态修复以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加快生态恢复步伐,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近几年来,我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投资力度逐年加大,对改善生态环境和农牧业生产条件,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后重点工程建设要逐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逐步实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一些有条件的工程试行招投标制,进一步加强质量、进度、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要逐步推行资金使用报帐制,由实施单位按施工进度、质量向所在盟市水利主管部门或旗县水利主管部门报帐,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实行群众投工承诺制,把国家补助经费与群众投工投劳结合起来,在工程建设前对工程目标、规模、国补资金、所需群众投工要向群众公示并要求群众做出承诺,使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建议权,做到一事一议,不搞强迫命令,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要推行产权确认制度,落实治理成果的产权或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水土保持建设上台阶
  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防治并重、治用结合、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沟坡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三位一体,优化配置,综合治理,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达到洪水不下山,泥沙不出沟。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精品示范意识,因地制宜,探索不同条件下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西部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要以淤地坝为重点,形成以治沟骨干工程为龙头,大中小结合,建设完整的坝库体系,达到上拦下保,减少泥沙下泄,合理保护利用水沙资源,拦泥淤地,变害为利,发展坝系农业。已列入淤地坝系建设试点的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要按照水利部下发的《淤地坝管理办法》的规定,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精心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为全区大规模实施淤地坝建设项目开好头,起好步。中部地区要把京津沙源治理为重点,在有效控制风沙、恢复草原植被的同时,发展以水为中心的饲草料基地,推进禁牧休牧,舍饲养畜。东部地区要把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切实搞好坡改梯、等高耕作等保土耕作措施,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和坡面植被恢复。在项目布局上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体现集中、综合、连片的要求,集约化治理,产业化开发,形成规模,创出精品,达到治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和总结群众中的新鲜经验。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创新管理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建设投入
  一是继续深化“四荒”的承包、租赁、拍卖和淤地坝的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可操作的配套措施,调动各方面参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运行管理机制,政府推动和市场驱动相结合,形成政府组织集体治理、农户治理、大户治理和专业队治理的多种形式并存的治理格局,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快综合治理和开发。三是适应农村“两工”取消的新情况,在重点建设项目中,积极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特别是即将启动实施的淤地坝系建设项目和治理试点项目等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要率先推行项目涉及行政村村民、乡政府预先承诺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群众在受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的归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能,健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预防监督力度。把治理成果保护与生态修复区纳入预防监督范围,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紧紧抓住审批、监督、收费“三权”,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七)加强基础工作,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继续加强前期工作,按照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时期治水思路,组织制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的规划,为工程的上马实施提供前期工作保障。加强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继续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为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媒,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扩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社会影响。
  同志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水土保持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水利部新时期治水思路和全国水土保持会议精神,以这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为契机,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筑北疆绿色生态防线,为建设西部秀美山川,为2008年“绿色奥运”的成功举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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