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内蒙古生态自我修复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7-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内蒙古自治区从水土保持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的实际出发,在不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的同时,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轻微地区加大封育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封山育林、封沙绿化和退耕还林还草,加快生态的自我恢复。目前全区已有5个盟市出台了禁牧的决定,49个旗县实施了全面禁牧,13个旗县实施了轮封轮牧、季节性休牧,全部重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区实行了禁牧。全区封育保护生态修复面积达到 1.65万平方公里。扎兰屯市、武川县、四子王旗等9个旗县市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启动实施。
  为保证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以建促封”、“以改促封”、“以调促封”、“以移促封”的形式,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基本农田、饲草料基地,推行舍饲养畜、生态移民等配套措施,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大范围封育保护创造了条件。武川县实施禁牧以来,草场植物群落由过去的几种增加到十几种,植被覆盖度由过去的20%提高到70%。乌拉特中旗通过建设小微型水源工程,人工种草,促进大面积围栏封育,三年内围封禁牧区的草群高度、盖度较禁牧前提高了135%和56%,干草产量提高了3.5倍。突泉县封山禁牧后,积极引导农民发展舍饲养殖,一次性封禁治理面积达到150万亩,发展舍饲养殖2.2万户,舍饲牲畜65万头(只),农户收入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鄂尔多斯市实施禁牧后,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300万亩,发展涉农企业1000多家,形成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130家,通过企业带动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牧民人均增收160元,牲畜头数向增长的趋势发展,实现了生态修复和农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
  实践证明,实施生态自我修复工程,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不仅能够大面积恢复植被,减轻水土流失强度,而且能够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恢复自然生态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手段,是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举多得,费省效宏的重大举措。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