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泽巴足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泽巴足作交流发言 突出抓好综合治理 切实改善生产条件 主任委员、各位副主任委员、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甘肃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和“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的初步想法作简要汇报发言。 一、甘肃省“长治”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 甘肃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长江流域土地总面积 3.8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19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56.8%。区内山大沟深,地形地貌复杂,旱洪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难度十分艰巨,同时,这一区域也是全省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区域之一。 从1989年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实施以来,我省项目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按照水利部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坚持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以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大力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苦干实干,锲而不舍,全省“长治”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列入重点防治区的13个县(区),共开展小流域治理558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193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 391 万亩,发展经济林 236万亩,新修渠道1161公里,建造谷坊5600座,总投工2.9亿工日,完成国家投资2.8亿元。 “长治”工程的实施,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二十年来,项目区粮食总产翻了一番,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倍,流域内已经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0%以上。“长治”工程的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初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文明等综合治理目标。 实施“长治”工程二十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长治”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在“长治”工程建设中,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长治”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全省自上而下统一协调运作,靠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为“长治”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相互配合,积极探索工程建设的成功路子和有效办法,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考核验收,有力地推动了“长治”工程的建设。项目区广大干部广泛发动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水保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长治”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力打造“长治”精品示范工程。针对我省长江流域的实际情况,我省按照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坚持把“长治”工程建设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以道路、水系为骨架,以坡耕地集中整治为重点,探索建立起了山、水、田、林、路、渠、窖、园八位一体的治理模式,有效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坚持把“长治”工程建设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花椒、核桃、苹果、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果已由川坝区向浅山丘陵区梯田扩展,种植面积逐年扩大。“长治”工程的实施,为治理水土流失,发展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年来,已竣工的重点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0~80%,水土流失强度降低1~2个等级,土壤侵蚀量减少60%以上,新增林地340万亩,草地142万亩,林草覆盖度提高了30~40%,产生了明显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是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确保“长治”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在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项目区各级政府坚持把“长治”工程建设与广大群众关心的退耕还林、田间道路建设、人畜饮水、扶贫开发和防灾减灾等项目统筹安排,统一谋划,加强各建设项目之间的衔接与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项目的整体效应,全面提升“长治”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二十年来,“长治”项目区累计新修梯田193万亩,农民人均达到1.3亩以上,坡耕地减少近一半。 2008年,项目区农民人均产粮333公斤,比治理前的1988年增长了46%,粮食总产达到10亿公斤,是治理前的一倍。与治理前相比,农业总产值由7亿元提高到3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46元提高到1789元,增长了7倍。同时,通过长江流域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成功预报和处理滑坡泥石流险情130处,保护群众6.3万人,避免经济损失1.3亿元。 四是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确保“长治”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多年来,我们把“长治”工程建设质量始终摆在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将质量要求贯穿于水保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建设程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公示制和合同制。严格资金管理,强化质量安全,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救,限期整改。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有效巩固了治理成果。五是创新机制,综合开发,有效提高治理工作水平。在“长治”工程建设中,我省各级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多种功能开发,推进以单纯治理为主向综合利用、综合开发转变,一批集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人文景观与旅游休闲结合的水土保持生态风景区已初步建成并发挥效益,如宕昌县官鹅沟、文县玉虚山、西和县月亮峡等示范性小流域,通过发展田园游和乡村游,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也提高了全社会对水保工程建设的关注度,丰富了水保工程建设工作实践,为搞好水保工程运行和管理探索了路子。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健全各种制度,落实治理成果的产权与管护责任,从政策和制度上保障了治理开发者的权益,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长治”工程建设, 广泛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开发,不断提高“长治”工程建设水平。 二、“十二五”时期甘肃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设想 “十二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水利部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大力发展特色水保产业,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巩固治理成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围绕这一基本思路,“十二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初步设想是: 一是全面抓好坡改梯,推进流域开发治理。我省正在实施4年建设500万亩梯田的工程,有两年的工作是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依托“长治”工程,结合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坡改梯工作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下大力气建设优质高效基本农田。同时,把坡改梯同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结合起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梯田的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农业综合发展能力。 二是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继续抓好生态修复。在推进工程治理的同时,积极采取封育保护、人工补植、围栏建设、发展舍饲养殖和建设农村新能源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封育保护力度,增强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以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构建利益联接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继续立足项目区实际,大力发展经济林果,推广农林复合经营模式,切实解决好群众增收和长远发展问题。继续探索完善水土保持项目利益联接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聚集社会力量,搞好“长治”工程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治理成果产权与管护责任,保障群众治理开发权益,调动群众参与水保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实现水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突出抓好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以落实水土保持工程与基建工程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为重点,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和保护水平。 借此机会,我也谈几点建议:一是建议继续把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作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予以立项实施。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加单位面积治理经费。三是建议重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的后续管理问题,增加管护经费,保证治理质量。 这次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省情,着眼长远,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