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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举办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24—25日,山西省举办了“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班”,全省各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和业务骨干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健、水保局局长李文银参加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法制办马春生处长应邀为培训班授课。此次培训班是按照《山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举办的,目的在于提高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张健在培训会上强调,组织培训是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来参加培训的都是各市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骨干力量,肩上的担子很重,要充分认识到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及这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专心致志地学习好培训内容,确保在专项行动中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和能力,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李文银要求,各县都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带队,职能部门参与,同时争取人大、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要结合实际,拿出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县一级行动方案,首先要做的是以县为单位、开展开发建设项目的排查摸底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要以法律为准绳,宣传教育在先、严格处理在后,提高开发建设单位自觉遵章守法的意识。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李志坚、副主任蔡继清就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检查要求、处理方式和工作进度等做了具体安排。
     山西省法制办马春生处长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法制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这次培训会也可以说是全省水保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十七大报告法制内容的一次培训。在具体授课中,他结合当前形势及水土保持法专项内容,重点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各参加培训人员表示,通过听课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了监督执法检查程序及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对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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