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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召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动员大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传达贯彻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重庆市水利局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展开行动,于2007年10月25日召开了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了水利部会议和《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并就如何开展我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助理邓美荣同志主持了会议,市人大、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高院的领导同志,水利局局长朱宪生等出席了会议。重庆市水利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的分管领导、水土保持科(站)及执法大队负责人,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时报、重庆青年报、重庆电台、重庆电视台、华龙网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重庆水利局关于开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朱宪生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要求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我市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推向一个全新的阶段。他特别强调要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以未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就擅自开工建设、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工作、未经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擅自投入运营等违背“三同时”制度的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特别对列为难点问题的所谓“五个拒不”建设项目,即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拒不按规定纳缴水土保持规费、拒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工作以及拒不开展水保措施竣工验收的,更要一查到底,决不允许“钉子”项目在我市存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重点,破难点,合力攻坚,力争取得全胜,市水利局将把本次专项行动的成效、成果纳入对区县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区县,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重庆市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高院的领导同志也从依法行政、组织协调等方面发表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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