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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召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暨监督执法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贯彻执行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保[2007]407号)精神,2007年10月29日—30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呼和浩特召开了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会议,同时举办了监督执法培训班。受水利厅厅长委托,水利厅尚小径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作了专项行动动员讲话,水利厅监察室、土保持处、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监测站、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各盟市水利(水务、水土保持)局分管局长、水土保持监督科(站、队)长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比较多的68个旗(县、区、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骨干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标着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10月1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视频会议之后,自治区水利厅立即开始投入前期准备工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专项行动启动动员效果,扩大影响范围,自治区水利厅特地将会议范围扩大到开发建设项目相对比较多的68个主要旗(县、市、区)。这是多年来少有的大型水土保持会议。
  会上,水利厅水保处李旭处长首先传达了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水利厅尚小径副巡视员做了动员讲话,水保处问善永副处长就自治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有关人员讲解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程序、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调查表填写要求。
  在大会讨论中,各盟市、旗县代表一致认为,随着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深入贯彻和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不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小型项目不编报水土保持、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凸现出来,亟需组织这样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门行动,对目前仍然漠视水土保持法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因此,水利部组织开展这次全国范围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十分必要、十分及时。
  在会议总结中,李旭处长要求各地代表回去后向主要领导汇报本次会议情况,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人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抓好培训和宣传,尽快投入调查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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