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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1-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10月15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召开后,我省立即行动起来,分管领导陈岳军副厅长马上主持召开了由厅办公室、水政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驻厅监察室、省水保办、省河道管理总站等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部署会。
    会上,陈岳军副厅长要求全省各地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制订详实的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将我省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同时,他强调专项执法行动要针对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相对较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把抓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007年10月24日,我厅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厅领导具体要求,专门印发了《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结合浙江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监督执法的范围和内容、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各地的指导、督促和协调,积极推动全省各市、县(市、区)有计划、按步骤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007年11月8日,我厅在杭州召开了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省水保办江影副主任对此次执法行动作了培训与动员,对下阶段的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尽快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为专项行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紧紧把握机会,依靠各方力量,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巩固我省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率,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率和验收率;同时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日前,为及时掌握各地情况,指导、督促全省各地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有效开展,省水保办派出了督查组分赴各地,对各地的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具体指导、督促,目前已对温州、台州、丽水、宁波、绍兴、湖州进行了督促检查,并牵头对诸永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跨地市的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处理意见。
    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后,我省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纷纷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机构,根据省水利厅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了启动、培训会议,针对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全面开始了专项执法行动。
    浙江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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