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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执法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1-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28日讯(记者 秦延安)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了解到,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已经启动,陕西省电力公司承建的330MW输送电工程和330KV勉县变电站工程两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落后于主体工程进度,没有达到水土保持规定的“三同时”要求,已被汉中市水利局提出了整改意见。
    陕西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省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开发建设的规模和强度不断加大,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压力。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陕西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并成立了以水利厅厅长谭策吾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小康和厅党组成员、省水保局局长张秦岭为副组长,厅直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土保持局,此次专项行动到明年五月结束。
    陕西省水利厅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着力提高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在建的以及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建卡立档。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要以不编报水保方案并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为重点;在选择开发建设项目和行业上,要以水保“三同时”制度长期得不到落实,方案实施率、验收率低作为重点;在工作重心上,要以县级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检查指导。通过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以彻底扭转“一方治理多方破坏、边治理边破坏、先破坏后治理”的现象,有效防治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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