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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检查督办天门市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2-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2月13-14日,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率领厅水土保持处、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对天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了检查督办。刘厅长一行实地查看了天门市汉北河河道疏浚工程,随岳中高速公路工程,听取了项目业主关于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和天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工程建设单位的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

    刘厅长一行认为:天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认识高、意识强、工作实,特别是随岳中高速公路建设中提出的“建设与自然和谐,管理与社会和谐”的理念符合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公路建设中注意了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把修路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修路建设注重了与改塘、改田、改沟、改渠、改路有机结合,建生态路、文明路、致富路,把各项水保措施落到实处,成效十分显著。刘厅长对随岳中高速公路建设的下步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公路护坡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物措施,尽快植树种草,避免裸露松散的土层流失;二是抓紧做好渣场、取土场土地的回填复耕工作;三是抓紧做好主体工程验收前水土保持的监测、监理的资料整理及各项水保设施的专项验收工作。
  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李传刚、省水保监测中心主任鄢铁平同志要求地方水行政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刘厅长关于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讲话精神,对违反水土保持的大案、要案要重拳出击,对模范执行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大力宣传推广。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要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人为水土流失,通过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实现江汉平原湖区的水更清、堤更绿、景更美、人更富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拟稿 余建华 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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