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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入第二阶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2-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按照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忻州、吕梁、晋城等市对在建和2003年以后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展开全面调查清理,同时进行登记、上报,由此,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在第一阶段圆满地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第二阶段工作已全面展开。
  忻州市水利局与忻州市电视台、忻州市日报社联合组成三个检查组赴全市14个县(市、区),就公路、铁路、煤炭、铁矿、电厂等重点行业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展开了抽查式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拍照、摄像、丈量,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此次专项行动领导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乱排乱放弃土弃渣等问题以市水利局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在忻州日报进行专题报道。晋城市在专项行动第二阶段重点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向河道、沟道、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废弃土石渣,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而未申请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勒令限期整改通报和实施行政处罚等。吕梁市水保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1268家工矿工程企业和市"双百双千"产业项目最后确定的265个项目("两区"开发产业项目129个,"十一五"重点产业项目136个)的人为水土流失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省级以上重点项目37个,应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共47个,为保障落实,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王盛章副市长与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
  其它各市也都按照全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了针对性的调查排查工作。随着专项行动的逐步深入实施,全省各开发建设项目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一些人为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维护了法律权威,树立了部门形象,做到了有威、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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