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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1-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的统筹,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阆中市政府主持召开阆中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市发改、环保、国土、建设、交通、广电、水利、农工办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府邀请了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到会并讲了话。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安光主持,在听取市水土保持局负责人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后,结合我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会议主持学习了交通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尘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副市长刘晓林,根据《阆中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充分认识水土保持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开展专项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开展专项行动是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建设生态阆中的关键所在。
    根据我市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刘市长要求目前要抓好两大任务,一是对二OO三年以来已建、在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核查;二是对违法违规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和处理。强调“专项行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水利部门当好主角,各部门密切配合。交通、建设、水利部门是开发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排查,针对一、二、三类情况,落实整改,在二月底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析汇总后上报。对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广电等新闻单位要曝光。针对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刘市长强调,宣传“专项行动”的声势还要强化,要让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立项、施工建设的前置条件,确保“三同时”制度贯穿开发建设项目的始终。
  刘市长最后强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为确保开发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效性,刘市长强调领导小组要跟踪督查,狠抓落实针对“专项行动”中排查违法违规案件要一一落实整改措施,达到最大限度保持水土资源,最小程度减少破坏。为阆中创建全国生态旅游城市奠定基础。
    根据刘市长的讲话精神,市交通局负责人表示,公路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清理排查,采取措施治理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对没有编报水保方案的,督促其补报水保方案,及时补交水保规费,工程竣工验收时邀请水保部门验收水保措施。市建设部门负责人表示,水保执法“专项行动”是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节约型社会,打造阆中生态旅游城市的需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职责。在二月底前完成本行业开发建设项目的调查措施,并督促其完成整改措施;二是严把前期审查关。建设项目开工前,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强化过程监督关。工程建设期间,加强与水保部门的配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水保措施;四是规范备案关。工程竣工验收时,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水保设施,不得验收主体工程。
    通过这次会议,各部门增强了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任务奠定了坚定基础。
  (阆中市水土保持局   陈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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