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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1-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12月25日至27日,贵州省水利厅会同有关单位对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在黔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贵州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金世俊任组长,成员由厅政策法规处、科技处、水保处和黔东南州水利局及锦屏、天柱、剑河、镇远四个县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和监测及监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依法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在黔东南州的三板溪水电站、挂治水电站、白市水电站和黔东火电厂等四个在建项目现场,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内容,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认真检查,之后召开了总结会。
    总结会由厅水保处处长徐彦杰主持。会上建设单位全面总结汇报了四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的执行情况,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的单位汇报项目的监测监理工作,项目所在地水利局同志汇报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执法检查组结合检查情况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最后,执法检查组组长金世俊代表检查组作了总结发言,对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领导重视水土保持,项目前期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搞好水土保持工作,聘请了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监测监理工作,积极配合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准备充分,汇报全面等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是白市水电站应在国家发改委核准之后再开工;二是进一步搞好在建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移民安置区、支线铁路、料场和渣场;三是在建的三板溪电站、挂治水电站、黔东火电厂等三个项目要依法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四是完善后续设计的扫尾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三板溪电站、挂治水电站、黔东火电厂等三个项目的水土持专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顾再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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