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进展

陕西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从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总结汇报会上获悉,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能够按照水利部和省上的有关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本级近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落实工作。截止目前,全省11个市(区)86个县都分别成立了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召开了启动会,集中开展了人员培训,印发了有关通知和本级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部分市县已经率先进入到了专项行动的第二阶段,即全面展开了对辖区内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调查清理工作。
    陕西省开展的这次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由省水保局牵头,陕西省水利厅有关处室派员参加,全省共组织了5个督查组,从2007年11月27日开始,历时15天,分赴全省11个市(区),在重点检查各市(区)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全面督查了部分县的工作。至12月15日各组的专项督查工作陆续结束。从各组的总结汇报情况来看,省上组织开展的这次专项督查工作,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通过专项督查极大的促进了全省面上工作的全面铺开,有力的推动了市县两级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水利部全国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之后不到一周时间里,汉中市就全面展开了本级的有关工作。在一边抓启动工作的同时,他们还有重点的对部分开发建设项目展开了专项执法检查。该市在我省境内专项行动启动最早;安康市是全省第一个在专项行动期间,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形式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市;铜川、西安、宝鸡、渭南等市在省上启动会之后,都能及时认真学习和传达部里和省上的有关精神,积极全面的加以贯彻落实,及时对本级的有关工作做出周密的安排部署;榆林、延安两市采取了“抓启动、抓重点、抓落实”和“以抓方案审批、抓中小项目督察、抓宣传”等多种方法和措施,不断把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引向深入;杨凌示范区作为全省最小的一个市级区,尽管其辖区面积不到100km2,且区内主要以农业高新技术试验示范产业为主,但是也能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上,各督查组一致认为:全省的工作普遍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二是动员深入,安排扎实;三是重点突出,责任明确;四是宣传广泛,效果明显。
    与此同时,督查组认为:各市、县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与部里和省上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工作相对滞后;二是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水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三是个别县(区)行政干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各级水保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落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在总结汇报会上,省水保局要求:各市、县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部里和省上的安排和部署,继续认真扎实地做好有关组织领导工作,努力把本地的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要以这次全国的统一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水保监督机构自身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工作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保障和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另据了解,全省督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县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积极加以改进和提高。目前,全省各级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正在扎实有序地稳步推进之中。
    (监督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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