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完成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2-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保﹝2007﹞407号的精神及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07年11月~2008年1月对全省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法全面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1月31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全省在第二阶段工作中共排查项目1232项,其中公路222项、铁路7项、管线28项、水利381项、输变电51项、火电9项、矿产109项、水电89项、砖厂205项、城镇建设12项、农林开发51项、冶金化工68项。
检查后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未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主体工程已验收尔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项目、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项目、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通过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省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设施的落实得到开发建设单位的普遍重视,水土保持方案的补报和实施有了新进展,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打开了项目建设业主从过去的只编报不落实到主动落实,主动联系水土保持监测、评估、验收事宜和要求给予咨询和具体技术指导的新局面。
青海水保局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