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进展

山西省临汾市圆满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2-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临汾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从2007年11月开始至2008年1月底结束,主要工作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的调查、排查、登记、上报,临汾市先后对11个县(市、区)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全市各县对这次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都很重视,动作都比较快。目前17个县(市、区)都已经报回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基本情况,根据分析汇总,全市2003年以后在建和完建的开发建设项目共295个,其中有水土保持方案的41个,无水土保持方案的254个。从前一段工作进展看,全市各县对这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进入第二阶段后,为了准确掌握全市所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底数,全市采取深入现场,突出重点,摸清底数的工作方式。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督查组先后两次下到11县(市、区)进行督查,各县水保监督员加班加点深入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收信息、摸情况、抓落实,对2003年以来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了全市水电、公路、铁路、矿产、房地产、建材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底数。经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全市在建的各类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共达295个,这就为下一阶段(分级处理阶段)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奠定了基础、明确了任务、找准了方向。
    第三阶段工作计划:
    强化监管,抓住重点,确保效果。开展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建设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在各类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有效保护珍贵的水土资源。专项行动中,全市监督执法人员要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入手,做到以点带面,以面带全。针对我市大部分开发建设项目都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现状,督促项目业主补办了水土保持方案并签订协议并是我们下一阶段的首要任务;针对乡宁、吉县、大宁、永和县沿黄公路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采取一定措施、造成大量弃渣直接侵入河道及不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事实,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现场调查取证,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要求并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等等。所有这些,都是要为规范全市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永葆临汾青山长在、绿水长流、蓝天更蓝、人居环境更恬静的目标而努力。
    目前,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员的艰辛努力,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动人,正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具体部署有条不紊地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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