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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城县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首战告捷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3-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由石城县水土保持局申请强制执行的六起水保违法案件,并经认真审查立案,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是该县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所取得的重大突破,预示着石城县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首战告捷。
  为在这次全国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活动中实现该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再上台阶,该县立足高起点,力求高标准,做到领导小组解决问题到位,工作方案内容落实到位,宣传发动效果到位,监督对象调查、排查、登记全面正确到位,限期整改和案件查处到位,水保防护措施落实和违法行为处罚到位;不搞形式,不搞走过场,不搞一刀切,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先礼后兵,通过做工作能接受整改的不再给予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进入第三阶段工作后,该县通过对全县111个项目展开全面调查摸底,层层过筛,个个排查,对锁定的存在违法违规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轻微违法违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予以坚决查处。目前,共发出整改通知11份,其中:要求补报方案的8份,要求落实水保措施的2个,要求竣工验收的1个;查处违法案件8起,其中: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施工造成水土流失的2起,拒不缴纳水保规费的6起;已主动履行处理决定的2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6起。
  石城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历来是该县水土保持工作的一大亮点,并多次受到省市业务部门领导好评;2002年和2005年该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凭着扎实的基础,规范有序的管理,能执法会执法的队伍,先后两次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和“全省水行政执法先进县”称号。
  通过这次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将对该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该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再上台阶提供了有力保障。
  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何庆九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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