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进展

湖北省荆门市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显执法效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4-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由掇刀区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的5起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经立案审查,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是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来所取得的重大突破,标志着荆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首战告捷。
    今年3月以来,荆门市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摸底清查的项目为基础,以市级以上立项项目为重点,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突破口的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在工作中,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用“千言万语”来落实宣传发动工作,用“千辛万苦”来完成摸底清查工作,用“千方百计”来展开查处工作,做到监督对象调查、排查、登记全面准确到位,限期整改和案件查处到位,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落实和违法行为处罚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一刀切,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先礼后兵”,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业主能自觉接受整改的不再给予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全市6个县(市、区)共核查了154个开发建设项目,对锁定的存在违法违规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轻微违法违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予以坚决查处。目前,共发出整改通知21份,其中:要求补报方案的18份,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2个,要求竣工验收的1个;查处违法案件8起,其中: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施工造成水土流失的5起,拒不缴纳水保规费的6起;已主动履行处理决定的3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5起。
    通过借助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再上台阶提供了有力保障。专项行动小组将跟踪检查督促开发建设项目的整改情况,对限期整改没有达到要求,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业主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在全市通报,并组织新闻媒体曝光。
    荆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厉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做到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初见成效。
            (荆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办公室)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