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深入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5-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北京市各区县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成果。为巩固执法成果,北京市水务局于近期再次发文要求各区县做好三方面工作,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验收率,达到专项行动预期目标。
一、各区县根据第二阶段摸底排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联合相关单位,再检查、再监督、回头看,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法》,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印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建设单位补报、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
二、对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且主体工程已竣工的开发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
三、各区县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间,要查一处,消号一处。
北京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