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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来,烟台市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充分依靠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活动,水保方案审批、水保规费征收、水保设施验收等都取得显著成效,在社会上造成较强烈的影响,进一步促进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审批把关,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借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水利部门加强与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动,将水保方案审批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做到了申报方案—交费—批复—办理环保手续—立项等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有效提高了水保方案编报率和收费率。专项行动期间,烟台市共审批水保方案135份,征收水保规费560万元,均比专项行动前同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招远市在新项目审批时,凡涉及到旧项目没有办理水保方案的,新旧项目水保方案必须同时编报审批。该市丽湖置业是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是市里的重点扶持项目,一、二期工程已于2007年10月份竣工,总占地面积24万多平方米,该项目一直没有办理水保审批。在今年办理第三期施工许可时,被有关部门责令补办前两期水保手续。通过项目审批中的相互制约,该市共查处水保违法违规项目34个,已补报水保方案28个,其余正在办理之中。
    二是坚持有理有节,依法、合理地采取处理措施。对在调查中发现的不编报水保方案、拖缴水保规费以及“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等行为,本着“宣传教育在先、严格处理在后”的原则,重点做好开发建设单位的思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快见成效。烟台大南山森林公园项目是市政府调度的重点工程,投资30多亿元。市水利局在依法督促建设单位编报水保方案的基础上,利用多种方式通知建设单位缴纳补偿费,但建设单位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并请示市政府欲免缴补偿费。市水利局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介绍了当前专项行动的形势、水保收费依据以及不交费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等。通过专题汇报,市政府领导及建设单位对大南山开发项目水保规费的征收工作给予了理解和支持,使该项目100万元补偿费资金顺利征收到位。通过专项行动,市水利局共对6个长期拖欠水保规费的老大难单位进行了追缴,追缴补偿费320多万元。
    三是对拒不落实整改措施、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查处。专项行动期间,烟台市共查处水保违法违规案件15起,书面通报3次,组织新闻媒体曝光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0余份。长岛县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对威海亨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岛海泉供水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单位拒不执行水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申请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在全县引起了极大反响。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下发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119 份,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通知书41 份,查处违法案件16 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 起,实施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8次。
四是严把水保方案实施关和验收关,确保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华能中电长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风电项目水保工程总投资达670多万元,为确保方案中水保措施的落实,在水利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建设单位将方案中的水保工程划分为北长山东段、西段和南长山段3个标段,委托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招标。通过招标,不仅保证了水保工程施工质量,而且还使建设单位节约投资近200万元。鲁能长岛风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严把工程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和生态环境恢复率达到了100%,建成了一处集发电、休闲、健身、观光、旅游、科教为一体的靓丽风景线,该风电项目被评为“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烟台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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