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通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1-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保[2007]407号)精神,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我委专门设立了监督执法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意见或建议。请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1、未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
2、未对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依法进行防治,造成严重危害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
3、未依法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
4、未能依法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或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
举报电话:0371-66028045
特此公告。
黄河水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