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3-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 2008年2月26~29日,松辽委副主任武龙甫带队,由松辽委会同黑龙江省水利厅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东荣一矿等六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督察组重点察看了项目工程现场、取土场、弃渣(土)场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
督察组主要就双鸭山市东荣一矿、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双鸭山热电新建工程、哈同高速公路双佳扩建工程、鸡西民用机场项目和大唐鸡西热电有限公司B厂新建工程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在听取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还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拍照,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了意见。
督察组主要就双鸭山市东荣一矿、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双鸭山热电新建工程、哈同高速公路双佳扩建工程、鸡西民用机场项目和大唐鸡西热电有限公司B厂新建工程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在听取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还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拍照,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了意见。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水利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采取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服务,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履行了职责。
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单位还存在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滞后、个别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施工占地的复垦责任尚不落实和档案资料欠缺等问题。
督察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要及时备案,建设中产生的弃渣(土)与泥浆等不得进入河道,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要及时到位等。对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要求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水土保持指导和服务。
据悉,松辽委还将会同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及三省区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督察组,对三省区部分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姜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