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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珠江巡视组完成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四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巡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巡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08)94号)要求,2008年3月底至4月初,水利部珠江巡视组先后对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四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和督导。巡视组听取了四省(自治区)及有关市(州)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并现场检查了6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情况。
通过检查,巡视组认为四省(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程序规范,较圆满地完成了专项行动前两个阶段的任务。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巡视组分别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通过此次巡视检查,对各地更好地落实完成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珠江委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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