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进展

湖北省宜昌市水土保持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8-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宜昌市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创新机制,扎实开展监督执法各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专班。夷陵、兴山、秭归、长阳等县、区都成立了以主管县、区长为组长,以发改、安监、国土、工商、建设、公安、环保、水利水保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兴山县还把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列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协调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夷陵、兴山、秭归、长阳、远安等县、区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专项行动启动后,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积极配合水利水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保证了调查摸底工作的顺利开展。长阳县通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纳入立项审批、土地征用、和环境影响评的前置条件。
  三是加强宣传,盈造氛围。夷陵、兴山、秭归等县、区以政府名义发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通告》,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开发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整改要求和具体期限以及对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并将政府《通告》在电视台公布。夷陵区播发滚动字幕36条,专题新闻5条,在主要交通干道悬挂宣传横幅12条,在城区、矿区、人口集中地带张贴《通告》200份。兴山县在县电视台播放专项行动标语30天,出动宣传车在全县8个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制作横幅(条幅)50条,在县城和开发建设项目多的乡镇悬挂进行宣传,给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发放专项行动宣传资料200多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水土保持执法良好的氛围。
  四是组建专班实地核查,摸清家底。通过组建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宜昌全市所有在建和2003年以后完工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其水保方案的编报、水保措施的落实、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灾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摸底,并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了各县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据统计,全市共检查开发建设项目470家,并分类建立了档案。远安县开展了拉网式调查,在建和2003年以后已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共计113家,全部进行了现场核实,建立了档案。兴山县调查核查开发建设项目88个,有4家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五是严格执法,依法整改。根据调查摸底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宜昌市针对开发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新开工的开发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二是开工早但目前还在建的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是矿产业;三是部分项目未按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相关水保措施;四是一些项目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本着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对所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业主交换了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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