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四川省芦山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3-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芦山地处四川盆地西缘,青衣江上游,呈高山峡谷地貌,海拔621米至5364米,相对高差4743米。2011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13.28平方公里,年侵蚀模数3214吨/平方公里。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造成县域水土保持措施受损面积8183公顷,坡面水系及沟道治理工程受损630处。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芦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编制《芦山县水土保持规划》,成功探索出地震灾区水土保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防治路径,实现“治一方水土、兴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的目标。


    一、坚定生态优先,强化统筹领导


    芦山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组织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机制。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三进”活动、媒体宣传、现场宣传等多形式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不断强化监督举措,形成了“战略规划—阶段实施—监督评估—后期管护”的全生命周期责任机制与管理模式,确保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高质高效。


    二、培育生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芦山县坚持以水土保持带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把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8至2020年,芦山县共计投入2115.91万元持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89平方公里,其中坡耕地治理面积4.74平方公里。在芦阳街道、飞仙关镇、龙门镇等建设了一批高质量精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应用“四新”技术,形成水岸、道路、村庄、农田、果(茶)园、荒地和林草地等全方位水土保持技术措施体系,培育了一批果蔬、茶叶、中草药和休闲旅游等生态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利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构建生态屏障,打造幸福家园


    “十三五”期间,芦山县先后投入资金17.3亿元,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河道整治等工程,有效保护了土壤,减少了入河泥沙与面源污染物,减轻了洪旱灾害,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了路网水系等基础设施功能,县域森林覆盖率提升至78.03%,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至90.23%,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域内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类水及以上标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地区生产总值由2014年的29.44亿元持续增长至2021年的57.14亿元。


    如今,芦山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天府之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离成都最近的原始森林。未来,芦山将以水土保持为重要抓手,以奋斗的姿态、坚定的毅力、拼搏的精神,全力以赴助推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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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保、高标准农田项目禾茂田园乡村振兴示范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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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保、高标准农田项目禾茂田园乡村振兴示范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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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保、高标准农田项目禾茂田园乡村振兴示范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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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坡改梯高山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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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坡改梯高山茶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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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保项目芦溪点位——网红打卡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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