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浙江省新昌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3-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该县坚持“生态兴县”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水土流失面积从2014年的225.84km2,下降到2020 年的171.21km2,减少54.63km2,治理度达68.50%;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一、以绿水青山为出发点,坚持高位推动行业监管

    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通过多部门联合管理,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和正常化轨道转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协作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采取年度考核与届终考核相结合,制定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2018-2020年,在绍兴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优秀,实现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核查连续3年零违规。

    二、以精准监督为着力点,坚持智慧管理数字赋能

    深化省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开发和推广应用,建成新昌县水土保持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跨部门全面共享和协同管理,达到水土保持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基于无人机三维模型在线定量化计算重点部位参数,利用水土流失隐患预警模型以及远程监控技术,实现重点部位“远程监管+智能预警+人工辅助”监管模式,实现“天空地人”立体化监管。量算精度在±1.2%以内,监管时效提升200%。与传统监督检查方式相比,单个项目查处仅需30分钟,效率提升40%以上,对全县范围的一次核查效率提升11倍。

    三、以综合治理为落脚点,坚持创新模式生态共富

    将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与水源地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通过生态修复、坡面治理、坡耕地改造,大力实施封育治理、经济林地治理等小型水土保持工程,实现水土流失治理、面源污染控制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共建和统一,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共富。“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9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4.51%;县域内水土流失治理度 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达132.61 km2,占县域内应治理小流域面积 83.93%。2020年,新昌县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量达 800 万人次,成为新昌县人民致富的新途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10 年的 11263 元,提高到 2020 年的 32859 元,增长 191.74%, 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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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诏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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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寸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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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彩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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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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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岩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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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江枫家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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