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湖北省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坚持科学发展观
积极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条件
 
(2004年10月22日)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传奇发言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省"长治"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1989年以来我省"长治"工程建设的成效
  15年来,在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委、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以下简称"长治"工程)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抢抓机遇,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狠抓"长治"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治理任务圆满完成。我省"长治"工程涉及三峡库区、丹江库区和大别山区13个县(市、区)。1989年实施以来,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00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1%;完成总投资2.45亿元(不含群众投劳折资),其中中央投资1.51亿元,占计划的100%;完成总工程量2.4亿立方米、总投工1.8亿个。二是水土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根据实地监测和分析测算,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治理区年拦蓄泥沙0.1亿吨,减沙率达70.7 %;年拦蓄径流量增加1.5亿立方米。植被的大面积增加和坡耕地减少使地表抗侵蚀能力显著增强。三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初步形成。治理区植被度由治理前的61.3%提高到76.2%;坡耕地减少66%,25度以上陡坡耕地减少93%。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减少了,残缺的生物链正在恢复。
  (二)经济效益凸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加快
  一是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小流域治理调整了治理区的土地利用结构,疏幼林地和荒山荒坡经治理后变成了用材林、薪炭林地,低产的坡耕地变成了经果林和梯田,林地面积增大了24%,经果林面积增幅达到178%,项目区人均经果林面积由治理前的0.4亩增加到治理后的1亩。二是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对部分坡耕地进行梯田化改造,配套建设耕作道、灌排沟渠、蓄水池、沉沙凼等工程,改善了治理区排灌条件和耕作条件,改良了土壤,提高了土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产出能力,土地利用率达到89.7%,土地产出增长率达到58.7%,商品率达到66.4%。在耕地总量减少、人口数量增加的情况下保证了粮食生产自给;进一步巩固了治理区基本农田的质量和数量,治理区农业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26亩,增加0.3亩。三是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建成的经果林促进了治理区农民增收,水土流失治理培植了农村经济支柱,增强了农业生产后劲。新增基本农田每年可增产粮食6177万公斤,经果林每年增加各类果品产量1.26亿公斤。据计算,"长治"工程的各项措施每年可为治理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1.3亿元,人均增收286元。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平均增长水平高出31.4%。"长治"五期治理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31元,比治理前增长38.6%。
  (三)社会效益明显,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增大了环境的人口容量,有效缓解了人地矛盾。三峡库区通过建设基本农田、经果林,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增加安置移民容量达3.7万人。二是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和农村社会的进步。治理区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实行改房、改厕、改灶、改栏、改水相结合,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通讯。秭归县袁家冲小流域通过治理出现了"五个转变":即居住条件由土木结构向砖混结构转变,日常用具由传统用品向现代家电转变,人畜饮水由缺水、远水向引进厨房的转变,生活方式由物质享受向精神追求转变,思想观念由因循守旧向改革开放转变。三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夷陵区依托治理水土流失壮大支柱产业,促进了柑桔、茶叶、药材、畜牧、加工果蔬五大特色产业迅速发展,每年增加区级财政收入3800万元,治理区年人均增加收入300元以上。项目区充足优质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原料吸引浙江均瑶、北京汇源、杭州娃哈哈等国内驰名加工龙头企业落户办厂,培育了稻花香酒业、萧氏茶叶、昌伟农贸、天宝柑桔等地方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吸纳了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就业,对维护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管理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水土保持作为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把长治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非常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曾在2002年7月就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政府专题研究。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水土保持工作。二是稳定和完善水土保持机构。从省到各市、州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水土保持委员会,负责水土保持重点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机构改革中各县(市、区)水土保持工作机构被保留并进一步充实,13个"长治"县中有9个县(市、区)成立了水土保持局。其中利川、巴东、丹江口三县市水保局升格为正科级局。各地对水土保持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都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倾斜,保证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强化责任制。坚持执行水土保持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和向同级人大汇报年度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各县、市、区每年层层签订行政、技术双向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汇报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人大、政协每年组织专班深入重点治理区进行视察、调研。夷陵区、郧县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制。
  (二)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治理思路
  1、树立"大水保"意识,突出规模效益。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计划、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和水保部门密切合作,将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关的工程项目如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土地整理、生态家园建设等项目相互结合,实行"各投其资、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办法,利用"捆绑"作用实现了规模效益。秭归县将有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统一结账的"五统一"原则实施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小流域综合治理。
  各地还通过政策引导、创造宽松条件吸引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和个人投入资金开发治理荒山荒坡和经营管理治理成果,社会办水保的工作面不断扩大。夷陵区涌现出一大批治理大户,如磷矿销售商卢发信投资100万元在官庄流域租赁荒山300亩进行开发性治理,建成了集生产、科研、推广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全区首家民营落叶果研究所。
  2、尊重自然规律,强化生态修复。通过采取替代能源建设、舍饲养畜等多种措施,促进封禁治理,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夷陵区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区开展生态家园示范户活动,大力兴建沼气池、省柴灶、太阳能、煤代柴、电代柴,对达标农户颁发"水土保持生态家园示范户"命名牌,并给予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千家万户参加替代能源建设的积极性,全区仅以电代柴的农户就达30%以上,沼气池用户普及率达43.4%;同时,配合天然林保护工程,较好地保证了封禁治理措施的推行,促进了植被的自我快速恢复。利川市推行舍饲养畜,发展耕地草业,改变过去野外放养牛羊的习惯,"牛羊当猪养、牧草当粮种",减少了牲畜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秭归、浠水等县将生态修复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分别建成泗溪、三角山水土保持生态旅游区,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前来度假休闲。此外,还出现了对丹江口市蒿坪镇26户农民实行迁移扶贫促进生态修复的好典型。
  3、探索治理模式,丰富治理内涵。我省各地积极开展了"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治理模式的探索。麻城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在骑路铺小流域投资建成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示范基地,组建"骑路铺水保科技示范园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来管理和开发,实行"业主负责,投资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行了建设体制、治理技术、管理机制、开发模式"四个创新",年产鲜果20万斤,综合效益100万元,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巴东县在小流域治理中探索出"旅游观光生态农业"、"果、粮、猪、沼、菜的复合生态农业"、"茶羊共生立体高效生态农业"等治理模式,极大丰富了水土保持的内涵。红安、麻城、丹江口等县市积极探索高效率的施工组织形式,积极推行专业队施工和机械施工,采用机械与人工、专业队与统调施工、常年施工与季节性突击相结合,把工程、生物、农耕三大措施与加强管理、有效保护、依法监督相结合,有效提高了治理效率。
  (三)推进大示范区建设,提升治理档次
  红安、夷陵、丹江口3个大示范区创建县(市、区)按照长江委批准的实施方案,本着"连片治理、扩大规模、提升档次"的原则,精心组织大示范区创建活动,累计完成连片治理面积455.4平方公里,占规划连片治理面积的65%,有效促进了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夷陵区按照"统一规划、部门实施、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增强功能"的原则,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退耕还林、水保国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长治"工程等有关项目融入大示范区实施,使治理成果得到全面提升。红安县按照生态旅游、高效农业和水保科研开发有机结合的格局创建大示范区,赋予了大示范区新的内涵,并坚持大示范建设与打造精品相结合,不断提升工程整体形象,建成了李西河等一批标准高、配套全、结构优、效益好、管理规范的精品工程,得到水利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丹江口市针对江北岗地的实际情况,突出了自然生态修复、高效农业示范和优质桔橙经济区三大区的特色。
  (四)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行"四制"管理。我省"长治"工程以县(市、区)水利水保局为责任主体,对工程建设管理负全责,确保了工程按照总体规划和技术要求顺利实施。项目县(市、区)因地制宜地推行招投标制,对"长治"工程建设所需的经果林、水保林苗木分年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对投资额较大的单项工程采取邀标确定施工专业队伍,并实行合同制管理,既保证了工程质量,也控制了工程投资。同时,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行政、技术双重负责制,责任到人、终身负责;完善资金使用报账制,坚持了先干后补、大干大补。二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各项目县(市、区)制订了"长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水保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决算、管护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使工程建设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三是积极推行产权预先确认制。治理前登记好每块坡耕地和荒山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治理后按面积折算比例将成果划归原土地使用者,做到土地产权明晰、权利结合。四是实行投工投劳承诺制。各重点县将每年的计划任务落实到地块后,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落实工程建设投工投劳事宜,并统一进行承诺。
  (五)强化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关于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通知》、《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等一系列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省水利厅还出台了《关于对水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二是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不断落实,大要案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近5年来,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660个,查处违法案件1880件,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达3800万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治理资金13.8亿元,有效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直接查处了京珠、襄十、孝襄、襄荆高速公路和长荆铁路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案等大案要案,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轰动效应。宜昌市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联办事项,并将服务程序、申报对象、申办材料、承办时间等事宜向社会公开,规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三是创新管护模式,巩固治理成果。各县在搞好治理的同时,在建后管护上狠下功夫,本着建一片成一片的原则,从封禁治理入手,加大了工程建后管护责任制落实力度,积极探索专职管护、股份合作私营业主管护、大户租赁治理管护等管护模式,有效地巩固了治理成果,保证了综合防治效益的发挥。
  (六)注重科技监测,提高科技含量
  一是加大了水保科研攻关力度。夷陵区在乐天溪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中积极采用"3S"技术,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秭归县积极推行科技承包制,针对自身无科技力量解决的课题,如坡耕地等高种植、生态修复效益、植物篱研究等,借助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签订科研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有力促进了研究课题的开展。各重点治理县普遍重视科技和监测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各重点治理县大力引进国内外名特优产品发展高效经果林,大力推广应用"3S"技术、集雨窖灌、生物地埂、坡面水系等水保实用技术,大大提高了工程标准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在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防渗处理上推广土工膜、双曲薄壳水池等技术;在谷坊建设中探索出了预制装配谷坊、槟格网材谷坊技术。三是加强监测工作。省编委批准成立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定编10人,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省水保主管部门组织完成了全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并由水利部向全国公告,《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并付诸实施,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正在扎实推进,中心站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GIS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
  三、今后的打算
  今后5年是"长治"七期工程的实施期,也是我省水土保持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规划,我省"长治"七期工程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5平方公里。我们将咬住这个目标不放,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长治"七期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一,强化预防监督,遏制人为破坏。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强化对堤防加固、水库整险,水电站、公路、铁路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及时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大案要案,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依法按标准计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与责任,把人为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良好局面。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缴率、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和落实率力争均达到90%以上。
  第二,实施分类防治,开展条件建设。以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条件为目标,实施分类防治,实现由对应治理向条件建设的转变。一是合理划分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在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将满足当地群众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土地(包括种植农作物、果树的耕地和园地)划为生产用地,对生产用地之外的部分划为生态用地。二是实施分类防治。按照人均1.5亩以上高标准生产用地的治理目标,重点治理生产用地,以坡耕地整治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为主;对生态用地在生产用地治理创造条件的基础上,主要通过采取封禁治理、舍饲养畜、能源替代等措施实现生态自我修复,加快防治水土流失的步伐。三是注重示范引导。下大气力建设一批规划超前、标准高、品种新、结构优、效益好、建管机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工程,如生态示范村、精品小流域、科技示范园区、大示范区、示范县、示范城市等,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省"长治"工程建设向前发展。对水土流失地的开发性治理(如经果林建设),也由过去的计划指令、全面包办式向市场引导、重在示范型转变。
  第三,深化水保改革,创新建管机制。在继续坚持依靠政府领导、组织、发动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从直接组织项目实施转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特别是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工程建设管理。重点放在研究政策、完善机制、制订规划、统一标准、资质审查、项目监管和严格检查验收上来。一是继续大力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治理形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深化"四荒"拍卖,扶持大户治理,切实保护治理开发者的合法权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二是不断规范项目管理。全面实行水土保持项目法人负责制、报账制、公示制、产权确认制、农民投工承诺制和工程建后管护责任制等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与程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项目检查验收,不断提高"长治"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搞好部门配合治理。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积极引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在"长治"七期工程规划内,统筹安排退耕还林、以电代柴、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相关项目,将有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形成治理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第四,狠抓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投入。一是编制一批规划。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新的治水思路、新的水土保持理念,组织编制全省"十一五"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明确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二是搞好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抓好革命老区和南水北调水源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长治"七期工程分年度初步设计等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三是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立项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我省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第五,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一是不断增加水保科技投入,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系统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生态用水、生物护埂、等高耕作、植物篱、综合效益评价、综合治理模式、适生乔灌草品种、植被快速恢复等应用技术研究,力争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二是大力推广应用以"3S"技术为主的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和国内外新品种,不断提高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三是重视发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作用。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充分吸收专家和科技人员意见,发挥专家的作用。四是切实加强监测工作,加快数字水保建设进程。加大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建成快速便捷的水土保持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系统,实现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监测的信息化,为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水土保持防治效果评价提供准确数据,为各级政府进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策提供支持。特别是要全面开展对"长治"七期工程的监测,以科学的事实和数据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
  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真抓实干,开拓前进,努力开创湖北"长治"工程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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