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市水保办李侃科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坚持做好监督执法工作,推动水土保持持续全面发展 李 侃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水保办 一、坚持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是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 坚持深入持久的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是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开展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前提。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可以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特别是提高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的理念,将有力地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理顺各部门关系、争取多方支持是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有关领导和部门,需要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为此,我们积极主动的协调和理顺各方关系,包括我们自己内部的关系,形成合力,努力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正确处理和理顺与有关领导机关部门的关系 与法院、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经贸委职能机关和部门经常保持沟通联系,互相研究,互相通报,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法院能够及时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案件,计委、环保及土地部门能够及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签署水土保持的有关文件,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立项时能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正确处理和理顺与被执法单位的关系 在监督执法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文明执法、礼貌执法;尊重被监督单位的人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歧视打击违法单位或违法人员,坚决杜绝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事情发生。同时,我们注重与他们的感情联络。经常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沟通联系,耐心的向他们宣传水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使他们由陌生到理解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采纳他们合理化的建议和正当要求,与他们商讨防治水土流失的方法,尽量做到各项防治措施即少花钱、又达到防治效果,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以诚待人,使之感动,理解我们的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多年来,我们在监督执法工作中,没有出现过执法人员与被监督对象的对抗行为,也没有出现过群众举报事件。 (三)正确处理和理顺水保监督执法机构上下级的关系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是一项整体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处理好执法机构上下级的关系,以便整体推进平衡发展。为了推进全市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我们突出抓住四点。一是明确监督执法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和管理的权限,明确市、县水保监督执法区域和范围。市、县水保监督站分别在各自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督查活动,各负其责。二是协助查处大案要案。对阻力大、难度大,县水保监督站一时难以突破的案件,由市水保监督站协助查处,或由县水保监督站将案件移送市水保监督站查处办理。比如:宝清县修建依饶公路时,取料场布设不合理,又拒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县水保监督站在查处案件时,因投资方是招商引资企业而受到县政府的干预,县水保监督站将情况上报市水保监督站,经市水务局研究决定,由市水保监督站直接受理案件进行督查,最终该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落实了防治责任。三是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市、县水保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突破阻力和难关的对策、措施。 三、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查处大案要案是监督执法工作的手段 双鸭山市是资源型城市,是国家重点煤炭生产基地,全市境内共有大小煤矿217家,年产原煤2200万吨,还有几十家煤化工、洗煤、焦化、发电和煤矸石利用等企业,这些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都不同程度的破坏水土资源、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自1994年我市及所属各县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机构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开展水土流失普查、水土保持跟踪督察和查处大要案件等使监督执法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一)常年坚持开展水土流失普查工作,推动监督执法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每年的三至五月份,市、县两级水保监督站都统一行动,对所辖区域内的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大小煤矿、砖瓦土石场和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工矿企业开展水土流失普查活动。通过对现场进行实地踏查和测量,准确计算出水土流失基础数据,并建档登记造册,及时地掌握水土流失动态信息,为科学有序及时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然后,按照普查的数据我们向相关企事业单位下达了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表)通知书,并依法由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我们进行跟踪督察,直至达到水土保持要求为止。经过认真地开展督察工作,我市的地方小煤矿及砖瓦土石场等企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13个,编报率达到95%以上,各项整改意见也都得到很好的落实。同时,根据普查数据我们依法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每年征收两费金额都在80万元以上。 (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保障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通过我们的大力宣传和努力工作,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土保持法办事。但少数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还是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招商引资企业,巧借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为由,拖延或拒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拒绝或不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阻力。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到项目建设现场拍摄影像资料作为其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确切证据,结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向市里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然后又积极地同招商引资项目协调部门协调沟通,共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通过这些举措使大多数项目建设单位都能够按要求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对仍然拒不履行的项目建设单位,我们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手段强制其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如集贤县招商引资石门东山铁矿项目,建设单位在多次接到市、县水保监督站下达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整改通知书后应不履行防治责任和义务,市水保监督站依法予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和责令其限期停业治理,期限到期后市水保监督站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级法院向其下达了行政案件裁决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治理,并从其账户扣缴了罚款。该建设单位负责人体会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主动找到我们承认了错误,并承诺立即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和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同时还一次性缴纳了水土流失补偿费。通过查处大要案件,不但处罚和教育了当事人,而且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在社会上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同时在督察工作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开发建设单位都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但对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和监理工作认识不清或不重视。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督察中及时地向建设单位讲解开展监理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向他们明确开展这两项工作是水土保持方案验收的重要内容,如有缺项则将影响到顺利验收或不予验收,使建设单位对这两项工作有了充分的认识,都在工作中积极落实建立、监测工作。如双鸭山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和东荣一矿工程、集佳高速公路工程等都及时地开展监理、监测工作。而大唐双鸭山热电厂工程经多次督查督促,仍然不开展监理、监测工作,虽然已落实了各项治理措施并已完工,但我们经报请省厅水保处领导同意,坚决不予以验收。只有这样严格监督执法,才能促进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三)坚持长期开展督察工作,确保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我市长期坚持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督察工作,特别是全国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来,我们更加大了督察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清查了生产建设项目111个,其中部、省级项目15个,绝大部分开发建设单位都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依法落实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个别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不到位或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完善,我们分别下达了申报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和整改意见通知书,这些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都及时的进行了整改,在后期督察中都达到了整改要求。 同时,借助这次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契机,我们对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有水土流失隐患的十个国有大煤矿下达了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这些大矿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建矿的,虽也采取和落实了很多水土保持措施,但有的不科学、有的不完善,这次我们按照新的水土保持规范为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促进了各大煤矿的水土保持工作科学全面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