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陈文贵处长作典型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2017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1.精心组织,完成“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年度任务
根据“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的总体部署,珠江委对流域内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开展了动态监测,面积4.49万km2,涉及贵州、云南、广西、广东、江西5省区,20个县;完成了不同土壤侵蚀类型区6条典型小流域和14个典型监测点的水土流失监测。同时,完成了各项成果整汇编、审核以及入库等工作。
2.关注重点,持续开展岩溶区石漠化与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2014—2017年,珠江委完成了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八省(区、市)岩溶区石漠化与水土流失现状监测,对比分析了20年间西南岩溶区石漠化与水土流失变化趋势。监测范围涉及455个县,岩溶区面积48.90万km2。项目成果填补了水利部门对这一特殊区域水土流失监测的空白,为石漠化治理、规划决策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人员队伍,保障项目执行
委领导和牵头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加强项目管理关键环节的检查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整合各专业技术力量组成50余人的项目组,按专业分工分设专业小组,明确项目和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小组根据各项细化任务分工协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完善制度规程,加强质量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制定了《珠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管理办法》《水土保持遥感监测作业指导书》《水土保持无人机调查作业指导书》等多项内部制度和技术规程,将项目管理纳入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了项目执行规范、成果质量可靠。
3.积极研发新技术,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监测能力
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研发了野外调查移动采集软件,用于辅助水蚀调查单元、土地利用图斑、植被样方、基岩裸露率等调查指标的野外采集,大大提高了外业工作效率。同时,大力推进无人机航测技术在动态监测中的创新应用,制定了无人机操作规程,建立了基于无人机的土地利用解译标志、植被覆盖度和基岩裸露率精确计算方法,提高了水土流失因子数据采集的定量化、精确化水平。目前,项目组装备不同型号无人机20余架,累计飞行超过2000架次。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遥感影像获取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
珠江流域地处南方多云多雨区,卫星成像条件差,难以保证获取到每年全覆盖1期国产高分卫星影像和3期陆地卫星影像。此外,影像获取渠道单一、程序复杂、预处理产品返工率高,影响项目进度。例如:至6月底还未能领取到项目区全部影像,大量后续工作需压缩在下半年完成。
2.新方法所需基础资料多,收集与共享困难
CSLE模型法需要收集和共享30年日降雨数据、1:1万和1:5万数字地形图、国土二调与国情普查的土地利用数据、当年各相关行业的水土保持措施等基础资料,涉及气象、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层面短时间内协调获取基础资料的难度很大。
3.定量模型方法复杂,急需开展技术培训和软件支撑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拟采用的CSLE定量模型法涉及的指标因子信息提取及计算过程复杂,缺乏统一的、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软件,部分因子缺乏全域调查的可行方法(如:水土保持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等)。流域机构和省等各级项目承担单位迫切需要技术培训,尽快熟悉并掌握数据处理方法。同时,急需关键环节的数据处理软件支撑。
四、2018年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管理,确保2018年度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2018年度珠江流域的工作任务包括:5个国家级重点防治区25.12万km2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涉及7省区、92个县(包括重点监测区20个县、一般监测区72个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3省区、91个县22.8万km2国土面积的石漠化与水土流失监测;流域水土流失年度消长分析评价、复核工作。工作量较上年度有较大增长,计划进一步增强技术力量,严格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任务。
2.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全流域监测任务
积极与流域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和数据共享,按照“标准统一、进度一致”的原则,推进珠江流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省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动态监测工作的共同实施、同步完成。
3.继续做好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
结合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新的要求,针对当前工作薄弱环节,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基于国产高分卫星遥感的多尺度数据快速匹配、动态变化自动监测等技术应用研究,加强基于无人机航测数据的植被覆盖度反演、基岩裸露率提取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