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图片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6月29日,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铁岭市水利局特举办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和水土保持知识图片展。
基本国策 历史使命
保护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铁岭市土地面积1.3万km2还有2278km2水土流失面积,水土资源是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是政府和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预防为主 强化监督
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导致环境恶化、地区贫困和社会落后,是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近年来,铁岭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已成为政府、市民和建设者之间形成的共识。依法履行保护程序,更体现经济发展的自身需要。经济好发展,是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前提条件的,监督是法律行为。
综合防治 成效彰显
铁岭市经过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以控制新的水土流失为目标,与生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积累了丰富经验。出现了铁岭县湾岭子、开原清辽南沟、西丰解放和天来、昌图籍家岭、调兵山锁龙沟等一批精品小流域治理工程。还涌现了民营投资开原靠山村生态小流域、清河打车沟和样子沟绿色小流域治理的典型,同时带动了当地农民致富。
关注城市 生态和谐
10年来我市城市水土保持引人关注。新、老城区及5个副中心城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植被覆盖率大幅提高,真正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银州、和谐西丰、生态调兵…,离市民的距离越来越近。晴天土少,雨天泥少;城中花多树多。山里健身人多,美好的环境,走出家门到大自然中去,已成为市民生活的时尚。水土资源的保护,已和百姓的生活形成共鸣。
生态文明,是继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的“文明”的崇高文明。让我们更加关注水土流失,关注社会和文明进步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