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县开展《水保法》颁布实施十八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6-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正值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际,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保法》)颁布实施18周年。18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监督工作,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了纪念《水保法》颁布实施18周年,达县水利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为了搞好《水保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宣传活动,达县水利局非常重视,局党组、行政于6月初就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了可操作性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直属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专题座谈会议。6月16日,达县水利局在防汛会商室召开了全县纪念《水保法》颁布实施18周年座谈会议,邀请了县级四大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开发建设项目业主代表。水利局局长冉隆成总结了2008年全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业主代表的充分肯定,大家畅所欲言,紧扣主题,共谋民生水保发展大计。
二、召开专题座谈会议。6月16日,达县水利局在防汛会商室召开了全县纪念《水保法》颁布实施18周年座谈会议,邀请了县级四大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开发建设项目业主代表。水利局局长冉隆成总结了2008年全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业主代表的充分肯定,大家畅所欲言,紧扣主题,共谋民生水保发展大计。
三、通过电视进行宣传。一是利用达县有线电视台播出《水保法》条文和标语;二是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育林在达县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
四、开展街头集中宣传纪念活动。6月17日,达县水利局在人流集中的县级四大班子办公楼前街道和县水利局门口悬挂气球标语和布幅标语,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共30多人在中国银行外街道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达300人次。
达县水利局 赵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