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纪念日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日,也是《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颁布实施3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包头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结合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共派出15人开展了为期1天的以“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出动了水土保持宣传车行经市、区各主要干道、政府大楼、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项目区域、广场、火车站等,向政府工作人员、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过往行人等不同社会群体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册100余册、宣传单500份,所到之处进行宣讲我市水土流失的现状及对人类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性,共行程300余公里。并采用录音广播滚动播放《水土保持法》、《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与人民生活、开发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内容。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多层次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了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使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做到了有声有色,家喻户晓,为今后搞好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包头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张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