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市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促进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毕节地、市水利局、水保办于6月29日在毕节市爱民广场开展了以“深入贯彻水保法律法规、切实抓好补偿费征收管理”为主题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于6月初就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通过认真组织,精心策划,落实了相关宣传内容和人员任务。活动内容包括在广场上展出题名为“青山绿水秀乌蒙”的12块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以及各类宣传画册,在广场大屏幕上播放展示毕节试验区二十年水土保持成效的“戮力同心秀乌蒙”宣传片,开展了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同时在当天出版的《毕节日报》上全文刊载了《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办公大楼前悬挂了大型宣传标语。在此次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资料及宣传画册500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水利、水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广大市民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性,提高了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营造了良好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曾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