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积极组织开展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十八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进一步推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活动,青海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水土保持局通过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于6月29日上午, 组织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县水务部门在省城西宁市新宁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十八周年宣传活动。省水利厅法规处、宣传信息中心及相关单位100余人在宣传活动现场展出展板24块、横幅10条、有奖问卷500份、发放水土保持知识读本等相关材料1万余份;通过播放影像图片、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市民直观地展示了青海省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治理方面的成效,大大增强了人们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宣传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通过宣传,进一步推动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与实施,提高了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宣传活动在青海日报上发表专题文章予以报道,同时现场特邀了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跟踪采访。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