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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庆祝《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9日是我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日,宜昌市水利水电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在户外悬挂和张贴大幅标语,制作水土保持成就宣传展板等活动,隆重纪念和宣传《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
    1989年至今,宜昌市夷陵、秭归、兴山、长阳等4县区持续二十年开展水土保持“长治”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69.77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158条,完成总投资72566.9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802.66万元。太平溪、王家桥、官庄等10条小流域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小流域。全市已建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站,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
 
    宜昌市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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