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土保持解决50万人温饱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报讯(周长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年来,湖北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77万平方公里,项目区5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在《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纪念活动上说,通过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治理区已由过去水土流失严重的“山荒、水浊、地瘦、人穷”地区,逐步向“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
湖北素有“洪水走廊”、“千湖之省”之称,长期以来,由于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湖北的山丘区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成为制约湖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问题。
王忠法说,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为基础,始终注重国策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做到预防监督与综合治理并重,开创了一个加速发展时期。
据统计,18年间,湖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现跨越式发展,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3个扩大到44个,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7万平方公里,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多亿立方米,林草覆盖率提高了8个百分点。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累计增产粮食8亿公斤,增产果品7.3亿公斤,5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数十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
尽管湖北水土保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水土流失形势仍不容乐观。王忠法说,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49万平方公里,按目前的治理速度,至少需要50年才能初步治理一遍,急需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同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依然比较严重,人为新增水土流失还没有得到有效遏止,建设山川秀美湖北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