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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赵琪副市长在《绵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日,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将绵阳市人为水土流失降到最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6月29日,赵琪副市长在《绵阳日报》发表题为《搞好水土保持 促进生态文明》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
1987年以来,绵阳市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全市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85平方公里,完成投资7.23亿元。通过实施长治工程、农发水保、国债水保等重点项目,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强化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形势不断恶化的趋势,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科学化治理、法制化监督、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绵阳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任重而道远,任务还十分艰巨,问题和困难还很多。一是我市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强度烈、危害重。“5.12”地震加剧了水土流失,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水土流失面积由震前的9666平方公里增加到11154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5%。二是社会公众对水土流失的现状及其危害认识不足,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防治水土流失没有形成社会的共识,群众自觉性不高,人为加剧水土流失的活动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三是部门配合与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就办理了立项、征地、开工建设等手续,致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四是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
水土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要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自我修复等工作,同时积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在近期水保工作中,要围绕恢复和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这一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实施好农发水保、灾后重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重点工程,强化预防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文章最后呼吁全社会都要增强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更加深入地贯彻《水土保持法》,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绵阳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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