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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种形式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宁夏各级水利部门结合全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年初,宁夏水利厅在安排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时,就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活动作为全年宣传重点,6月初,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随后,水利厅面向社会和生产建设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有效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各种会议向自治区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及全区30多家生产建设单位的负责人或项目主管,宣传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并发放了“宁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等宣传材料。二是组织记者对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等突出成绩、重要作用和先进典型进行了采访报道,在中国水利报发表《敢为生态屏障“亮剑”——宁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巡礼》专版报道。三是组织对交通部门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专业知识的培训。
从6月23日开始,自治区水利厅在办公楼前悬挂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横幅,设置水土保持专题展板,开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活动。6月29日水保法宣传日,自治区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吴洪相在宁夏日报发表了“水土保持要成为生态文明的先导”的署名文章;宁夏电视台播出了“《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宁夏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的报道。7月3日,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并就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实施工作与参加会议的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讨论。
各地宣传与自治区宣传工作遥想呼应,强化了宣传效果。吴忠市水务局在水保法宣传日邀请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国土、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辖区各县水保部门的负责人等30余人,召开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座谈会”,并向参会代表发放了“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文件汇编”等宣传资料。银川、灵武、隆德、彭阳、盐池等市、县在城市街区、乡村庄点、主要交通道路、开发建设项目工地等区域,悬挂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横幅200多条、设置水土保持专题展板80多块、制作大型固定水土保持宣传牌18块、刷写了水土保持宣传标语200多条、设立宣传咨询点13各、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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