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促进生态市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对稳定农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镇江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全市总面积3847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山区面积195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 51.1%)。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逐渐增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逐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水保监督执法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开展为我市提出的“2010年创建生态市”目标的实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是加强宣传,注重学习,增强意识。《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把水土保持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媒体深入学习宣传。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月”、“普法教育”活动期间,我市都将水土保持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宣传,主要采用设置宣传牌,印发宣传小册子分发给市民等形式。各级水行政部门平时还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句容市在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区专门树立永久性宣传牌重点宣传。润州区每年都要开展三次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的层次和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如组织人员深入各厂矿企业和农村巡回宣传,结合分析典型案例,利用会议、座谈等形式宣传等。此外,我市还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通过授课、座谈讨论等方式,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逐步增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观念逐渐形成。
二是科学规划,综合整治,提高效益。近年来,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青山绿水镇江”、“创建生态市”建设目标,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坚持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产条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综合效益。我市先后完成《镇江市丘陵山区水源工程规划》、《镇江市丘陵地区农业结构调整规划》、《镇江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相关规划,我市在丘陵地区因地制宜地实施了塘坝改造、小流域治理以及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工程。近年来每年完成塘坝改造均在800座以上,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左右,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2平方公里。下辖水土保持重点县句容市实施了多期水土保持国债项目,丹阳市高桥片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程作为今年国家扩大内需项目已获省立项批复,即将开工建设,丹徒、句容等地还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丘陵地区综合开发,大力发展林苗两用林和以桑、茶、果等经济树种为主的村庄绿色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在丘陵岗坡地、两级三级翻水地、旱作地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的杨树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基地。通过上述措施,既有效地保护了水土资源,又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综合效益明显。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力度。一是制定完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战略任务,《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我市各地成立专门机构,并结合实际出台和完善了相应的水土保持配套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社会化服务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镇江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法》,确定了全市水土保持重点监督防治区域。句容市、丹阳市制定《水土保持实施办法》,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划定了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丹徒、润州等地也纷纷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本项工作的管理机构及本地区水土保持“三区”范围。二是有重点地开展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2004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对全市采石单位治理整顿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介入,积极开展对境内丘陵山区采石厂的水保监督执法工作,要求所有采石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采。近年来,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本着从大处着手、从有影响力典型案例着手的监督执法思路,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去年以来结合国家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先后对312国道拓宽改造、常发置业集团开发建设、润扬国贸商场建设等一批国家及地方重点项目的水保违法案例进行监督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方面,今年以来,水行政主管部门先后规范审批了境内句容市建华管桩扩建项目、丹阳市恒神碳纤维项目等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努力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
镇江市水利局曹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