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陈文贵调研员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珠江水利委员会2011年宣传工作总结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2011年,珠江委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委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业务部门精心策划,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结合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契机,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11年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向社会广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1)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当天,在委办公楼前设置充气拱形门、横幅,营造宣传氛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水利部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
    (2)在珠江委外网开辟网站专栏,组织专题宣传。专题内容分为流域水土保持概况、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就(前期工作、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等版块,面向社会详细介绍了珠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3)在《人民珠江》封二、封三刊发宣传彩页,重点宣传了我委近几年来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2、积极做好委内普法宣传
    (1)结合普法要求,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在委机关内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知识测验,让大家对《水土保持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制作发放了一批水土保持法宣传品。
    (2)作为学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系列活动之一,我委召开了珠江委委属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单位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委属5家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更好的推动了我委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3)举办了新《水土保持法》专题普法讲座,委领导、委机关全体人员及委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
    (4)积极配合水利部开展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活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的通知》(办水保[2012]5号)要求,为更好配合本次活动的开展,珠江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各部门人员踊跃参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普法宣传
    我委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赋予我委的职责,严格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2011年,我委先后对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海南5省(区)的20个部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我们也强化了服务意识,每次检查都向建设单位免费赠送新《水土保持法》,主动向建设单位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并积极为建设单位出谋献策,加强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从而有效防治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的社会和谐。
    二、2012年宣传工作计划
    1、组织委有关部门和委属技术支撑单位学习《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技术支撑水平。
    2、继续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单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3、协助水保司完成《我们家园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系列电视片在珠江流域的拍摄工作。《我们家园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系列电视片已于今年4月上旬在珠江源开机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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