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土保持处张永健副处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太湖局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11年,我局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局“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编制并印发了局“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落实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负责人和生态建设网通讯员。于年初制订和上报了2011年度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了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将宣传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水保宣传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二)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月活动。在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月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水利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两省一市水利记者站、水利宣传通讯员、部分主要社会媒体参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规定、制度;同时通过在局办公楼悬挂标语、网络报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局职工和流域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三)大力加强预防监督宣传。将水土保持宣传与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相结合,加强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在2011年开展的40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方案审查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履行验收手续;对部分重点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办未批先建的宁波地铁轨道交通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督办查处了未批先建的地方项目莆田鞍钢工程,起到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向已完工的多个铁路、公路等重点部批项目行文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验收并督办,对其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调不履行验收手续的法律后果,取得很好的推动效果;同时通过加强验收,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后续项目更好地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办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时,要求建设单位要同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等。通过持续努力,流域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和验收率大幅提高,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积极宣传水保生态建设等。在流域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监督检查、科技示范区验收时,对其建设效果、好的经验做法等在水土保持网和太湖网上进行了宣传。在对流域片10个监督管理能力县的抽查复验和验收时,要求地方继续强化“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健全有关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与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五)加强交流。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流域、区域水土保持工作,我局在福建省厦门市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片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各省市水土保持经验,进一步推进流域片水土保持工作,提升流域省市水土保持工作水平。刘震司长应邀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对太湖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积极推动平原河网地区水土保持工作。通过努力助推,2011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太湖流域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为在全流域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先后制订并印发了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实施计划,组织召开了流域座谈会推动落实《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同时配合完成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水利部《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等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了局培训动员会进行学习和全面动员部署。
    (七)加强宣传信息报道。对我局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以及流域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向部水土保持网报送宣传信息,同时在太湖网水土保持宣传网页上大力宣新《水土保持法》,转发流域片各地工作动态。全年及时报道和转发新闻信息80余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创新形式,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流域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一是在水土保持宣传月,采取讲座、培训、标语、宣传画、网络等多种方式在局系统和全流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二是在太湖网水土保持网页大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突出进展和成效、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先进典型,以及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三是继续实施预防为主的宣传,在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履行验收手续,汛前、汛后通过监督检查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是铁路、公路、核电等项目;对坡耕地等重点工程以及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效果、好的经验做法等进行宣传;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宣传。四是举办专题学习讲座、征文等,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和法律规定,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的有关宣传培训。五是继续积极编写宣传信息等,年内在水保生态网发布15条相关信息,在太湖网及其水土保持宣传网页发布70条信息,编写简报,在有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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