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天津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杨世鹏科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天津市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及2012年计划
天津市水务局

    2011年,我市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目的,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市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总结及2012年宣传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以学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
    2011年,我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紧密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生态建设实际,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新《水土保持法》主要内容,认识了我市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了自觉遵守法律,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积极协调,推动媒体参与宣传。2011年初,配合市局宣传工作,召开在津新闻媒体座谈会,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天津日报、每日新报、今晚报、渤海早报以及天津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通过编发新闻,制作专栏节目等形式,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也进行了大量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有20多条涉及水土保持工作的新闻被刊发。新华社、中国水利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多次发布简讯,报道我市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情况。去年我市有8条信息被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编发,其中有两条信息被水利部网站编发。
    ---面向群众、面向领导宣传。充分利用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日,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以及“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护水土资源”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市民,累计发放《新<水土保持法>知识读本》、宣传纪念品等2万余份,现场宣讲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水保科普知识,解答群众问题。近千人在宣传横幅上签名。通过面对面宣传,调动广大市民依法保护水土资源的自觉性,促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简报或信息方式向各级领导报送水土保持建设与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在《水土保持法》实施1周年纪念日当天,通过群发短信方式,向全市水务系统干部群众发送纪念短信息,让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了解、支持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区县召开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纪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研讨会以及新《水土保持法》培训会,邀请市有关委局领导、局有关处室及各区县水务(水利)负责同志、乡镇政府代表等人员参加,通过形式多样的座谈和培训统一了思想,增强了与会人员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开展法规进工地活动,做好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宣传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沙井子风电场及绿色煤电等企业,对开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制发放水土保持宣传手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用法规文件汇编百余套,并现场指导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落实“三同时”制度。
    ---充分利用水保科教基地,开展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育。充分利用我市蓟县黄土梁子水保科技教育基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少先队队日、共青团团日等活动。还利用植树节,组织市局机关青年开展了“爱我家乡、美化家园”的水土保持植树活动。通过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增强了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了参与水土保持公益事业的热情。
    二、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宣传工作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市水务局成立了新《水土保持法》学习贯彻和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制定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市级水土保持宣传活动,指导、检查各县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水务(水利)局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组织本区县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精心筹划组织。结合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活动计划》明确了宣传重点、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适时召开会议对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市水务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宣传活动进行检查和督促。
    ---建立激励机制。将各区县水土保持宣传活动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同时对被局办及各新闻单位采用并发布的信息或新闻采取记分制,分值根据媒体的影响程度确定,并定期公布各单位信息及新闻采纳情况及得分情况,排队打分,营造鼓励先进、奖励先进,推动宣传的工作氛围。
    三、2012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全面推进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一年,我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目的,有计划、有重点、有层次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营造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宣传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各项制度和规定,我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情况;
    二是我市水土流失防治的严峻形势,水土流失特别是不规范的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
    三是北部山区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情况和成效;
    四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情况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是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二)宣传方式
    一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开展宣传,利用短信群发,注重网络、公益广告等新型宣传媒体的作用;二是编印宣传画、宣传手册、标语、纪念品等,提高宣传效果;三是举办专题讲座、研讨、展览、有奖征文、问卷调查、街头咨询等,普及水土保持基础知识和法律规定。
    (三)进度安排
    5—6月。继续组织全市水保工作者开展新《水土保持法》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有效促进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
    7月。深入开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发放了水土保持宣传手册,画报,开展座谈,并现场指导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三同时”制度
    8月—9月。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座谈会,推进能力县建设工作,充分利用蓟县黄土梁子水土保持科技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主题教育活动,调动广大青少年热爱自然、热爱家乡,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10月—12月。结合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开展工程建设情况及效益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情况和取得的巨大成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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