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建管处哈欢工程师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及2012年打算
上海市水务局
2011年是新《水土保持法》的实施之年,做好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促进新时期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上海市水务局围绕新《水土保持法》,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宣传方式,深化宣传内容,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1年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开展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部署。成立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水土保持处、法规处、宣传处、市水利管理处组成,并配备兼职水保宣传信息员1名,具体负责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对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主题、对象和基本目标、内容和形式及保障措施等做了具体翔实的安排,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进度逐项落实。
(二)丰富形式,增强效果。2011年,我局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一是在上海水务网开辟专栏,实时报道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工作动态;二是印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法规汇编》1000份,向建设单位及施工人员进行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宣传讲授先进实用的水土保持新技术和新规定;三是结合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开展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的意义,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增强社会了解和关注,争取各方面支持和配合。通过这些强有力的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近年来,本市奉贤燃机发电4X180MW工程、漕泾电厂工程、外高桥电厂工程相继被水利部命名为“优秀示范工程”,为进一步扩大示范工程的宣传效应,我局将这些已获得命名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加以总结,并在其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宣传推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积极组织宣传工作人员参加水利部水保司举办的宣传工作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增加知识;结合我局宣传工作安排,对宣传员、信息员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增强了他们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队伍建设。2011年,共计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报送工作简报6篇。
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努力,切实加以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一周年,《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水土保持法》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将紧密围绕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水土保持新发展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以水土保持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市水务系统干群发送水土保持宣传短信,进一步增强水务系统水土保持意识;二是按照水利部要求,印制水土保持宣传画报,并在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三是充分利用媒体,面向领导、面向建设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纪念活动。
(二)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上海市水务局将以提高全市水保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为基础,邀请资深水保专家对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方案编制人员及监测、监理人员分别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并结合授课内容组织考核,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和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还将组织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人员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省市考察学习水土保持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三)探索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依托本市技术支撑单位,编制本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水土流失特点,探索开展本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宣传平原河网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为国内平原河网地区水土保持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借鉴。
(四)继续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创建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建设单位申报、创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并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工程的引导、带动,辐射作用,推进本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