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张代民处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岛市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汇报
青岛市水利局
近年来,我市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部署,立足实际,加大措施,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将水土保持宣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一是落实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计划。为保证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做到总体方向有规划、年度实施有计划、具体时段有方案。我市在前期水土保持国策宣传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后五年国策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为未来五年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做了初步规划。水土保持宣传作为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计划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每个年度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局务会批准执行。从2011年开始,我市将3月设为水土保持宣传月、3月1日为宣传日、3月1日所在周为宣传周,并在″世界水日″结合水利宣传的平台加强水土保持宣传。二是落实宣传经费。在做年度预算时列支宣传专项经费,保障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水利部门安排的年度宣传经费一般为10-30万元,必要时可以追加预算。三是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水土保持宣传纳入区、市水利业务考核目标,并与考核成绩、表彰奖励措施等挂钩。同时,注意加强对宣传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为了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我市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为全市水利部门分管领导、水土保持工作人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人员讲解新《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等。
二、点面结合,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进机关、进党校等活动,面向领导宣传。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让领导重视和理解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把面向领导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一环,以利于让领导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利用党政领导学法日的机会,专门向党政领导宣传水保法律法规。利用“世界水日”和“《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庆典活动,请各级政府、人大的领导参加座谈会议、走上街头宣传、发表电视讲话、撰写专题文章等,加深了领导了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认识,取得了领导的支持。邀请各级人大领导和代表视察水保工作,让他们亲眼目睹水土流失造成的严重危害,亲耳聆听群众要求依法治山治水的呼声,加深了他们对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感性认识。在各级党校的课堂上,请参加党校学习的水利领导学员专题介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就、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工作对策等,增加了参加党校学习的领导群体对水土保持的认识和了解。
二是开展进社区、设宣传点、媒体宣传等活动,面向社会进行宣传。与青岛电视台合作,联合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举办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安排节目表演、知识抢答、发放环保宣传袋等环节,进行良性互动,场面热烈,活动场面安排在收视率较高的电视栏目中播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为扩大影响,水保宣传工作在各市区全面展开,在主要街道设立水土保持宣传点61个,出动宣传车175辆次,悬挂标语800多条(幅),施放大型宣传气球70多个,散发宣传材料10多万份,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各区、市还积极策划了一些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如胶州市开辟了水土保持宣传一条街,即墨市、莱西市在国道沿线设立了大型广告宣传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青岛日报》、区市主要报纸、刊物上设立开辟专版、专栏,制作电视机宣传广告、专题宣传片,组织水土保持杯摄影比赛,借助行风在线(广播)、网络问政等节目进行宣传,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水土保持。另外,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建设了4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免费向广大中小学生开放,让他们了解和认识水土保持原理和知识、水土流失危害和预防等,从小树立水土保持意识。
三是开展进企业、进流域等活动,面向重点单位进行宣传。对开发建设单位的宣传和教育是重中之重。我们力求做到“执法执到哪里,就把水土保持宣传到哪里”,将执法过程视为宣传过程,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服务。执法前,我们坚持把水土保持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开发建设单位手中,把水保政策、法规讲清讲透,及时解决他们的疑问,争取使他们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和责任。对不理解水土保持执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我们耐心解释、耐心宣传,收到了说服一个、辐射一片的效果。在生产建设项目工地,我们协调开发建设单位,利用围档进行广告式宣传。在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我们力求做到“工程项目建设到哪里,就把水土保持宣传到哪里”,在项目区树立宣传牌、宣传碑等,发放宣传材料,提高项目区群众的防治水土流失的水平和水土保持意识。
通过坚持不懈的水土保持宣传,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明显提高,主动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多了,关心和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多了,水土保持执法工作阻力小了。
我市在水土保持宣传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适应工作发展还有差距。全社会的水土保持观念和意识还不够高,执法阻力仍然存在,宣传还有盲区,宣传的吸引力还有待提高等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改善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宣传效果,把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三、下一步宣传工作计划
按照部、省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规划、精心组织、有序展开、注重实效地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活动。
一是开展调研和研讨工作。协调和配合市法制办进行立法调研,修订完善地方水保法规,完成修订草稿。举办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生产建设单位和专家进行座谈研讨,解读和宣传新法,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是多方式、多角度宣传。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标语、宣传册、座谈会、街头咨询等方式宣传。同时改进和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公益广告、公益活动、手机短信等新型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既要从国策、法律、制度、知识等方面宣传,又要从生态文明与安全、民生、科技等方面宣传。
三是建设宣传教育基地和完善其功能。大力建设水保科技示范园、监测站点、生态建设示范(小流域)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等精品工程,根据宣传的需要努力打造成水保宣传教育基地,供社会各界参观学习。同时,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生产建设破坏区等区域建设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水土流失警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