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厦门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刘廉海副科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厦门市水利局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总结
厦门市水利局

    2011年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第一年。我市把新法的宣传作为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水土保持法》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以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横幅、报纸等为载体,将水保宣传教育融入到具体工作的全过程,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水土保持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促进我市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发展。现将2011年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及2012年宣传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1年宣传活动情况总结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2月28日,新法正式施行前一天,市政府召开新法座谈会。会上邀请有关单位代表从各自不同角度发表各自的看法,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同志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地方主要媒体纷纷对会议情况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是部门精心组织。2月中旬,市水利局印发《关于新法学习宣传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区要根据我市实际,认真学习、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深入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全面增强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同时,局务会研究通过新法宣传实施方案,各区也对宣传工作进行部署,湖里区普法办将新《水土保持法》纳入今年普法宣传重要内容之一,全区普法宣传突出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各项规定和制度。
    2、加大密度,集中宣传 
    宣传月前后,我市以法律为本,以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集中式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报纸宣传:3月1日前后,分别在《厦门商报》、《厦门晚报》、《海峡都市报》等地方主要报纸进行宣传报道8次。3月1日当天,《厦门日报》就新法将对厦门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我市将如何贯彻落实新法等问题对詹副市长进行了专访,并以“治理水土流失,保护饮用水源”为题对专访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电视宣传:宣传月期间分别市、区电视台播放 “庆祝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加强水土保持 建设生态文明”等宣传标语,宣传次数达189次。集美区以新法相关条文教育为主线制作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科普动画片一部。
    宣传横幅(牌):在机关大楼及人流量比较大天桥上悬挂大型宣传横幅30条、在旅游景区及交通要道旁树立大型宣传固定牌3座、利用10处LED大屏幕滚动宣传标语。
其他形式:利用农村信息平台及防汛信息平台发送宣传短信10多万条;发放水土保持宣传材料13700 份;在部、省、市级网络宣传36次,在市水利信息网主页打出宣传标语,开辟水土保持宣传专栏;举办学生夏令营、水土保持讲座及水保参观教育活动等;植树节期间组织全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3、结合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化
    一是组织新《水土保持法》知识培训。邀请了省资深水保专家授课,从水土保持主要概念、新法主要精髓、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水土保持主要成就、今后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思路与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各区(农林)水利局分管领导、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约40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分析讲解深入浅出,通过培训进一步认清了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加深了对新《水土保持法》的立法要义和条款内容的理解,增强了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的信心和决心。各区亦组织水利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新《水土保持法》,通过学条文,谈体会,切实掌握新法重点内容,
    二是开展农民水土保持技术培训3场。参加培训的有各镇(街、场)水土保持干部、农技人员及种植专业户等共350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基本知识,茶、果园实用技术。
    三是完成配套地方法法规立法调研。《厦门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作为201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中的立法调研项目,我们积极向水土保持立法经验丰富的兄弟省市交流学习,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如期提交调研成果。
    二、2012年主要宣传计划
    今年,除了利用常规的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形式宣传之外,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我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1.调整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目前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已调整完毕,新增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等三个单位,同时补充完善各成员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职责。近期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简要回顾近年来我市水土保持主要工作,通报今年我市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研究部署下一阶主要工作重点,并确定水土保持委员会实行年度工作汇报及年度会议制度。
    2.开展全市水土保持措施专项检查。年初已向各相关建设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水土保持措施专项检查通知,使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督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到位。目前已完成38个在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检查。下一步将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不定期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给予媒体曝光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同时,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对应验未验的发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知,以全面促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落实。
    3.开展新一轮的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目前已完成调查,结果显示:我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11.8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6.58%,这一结果表明我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态势。下一步我们还准备根据调查结果发布水土保持公报,公报文本将分发给有关领导、部门、党校等,以达到宣传目的。
    4.继续开展农民水土保持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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