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杨森林副主任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大连市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及2012年宣传教育计划
大连市水务局
多年来,大连市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在水利部、松辽委和辽宁省水利厅的支持和指导下,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2008年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启动实施以来,大连市以《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积极行动,不断总结,扎实推进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
我市成立了由水务局副局长任组长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对宣传教育行动进行了总体的动员部署,区、市、县每年做到宣传教育行动有计划、有总结。保证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实施,扎实推进。
二、面向各级领导大力宣传生态建设情况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把水土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对水土保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落实解决办法,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各级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力度明显加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经费逐年增加,2011年,市本级财政共投入小流域治理经费2400万元,完成小流域治理项目46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万亩。
三、精心组织策划,水土保持宣传成效明显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拓宽选题,丰富形式,突出特点,深度报道,加大了水土保持宣传力度。2011年全市在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中共散发传单、宣传册1.2万份,书写宣传标语460余条,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设宣传板10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261条。各级电视台播放电视宣传片8次,电台专题节目16次,各类报刊刊登专题文章22篇,各级人大、政府召开专题座谈会8次,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100块。全市投入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经费128万元。
通过不断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市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体市民增强了对我市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的认识,加深了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营造了广大市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尚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利用网络进行宣传的力度;三是建立和完善全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2012年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2012年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行动要将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作为国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做到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深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营造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1.抓好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县分别组织召开实施新《水土保持法》座谈会,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参加研讨,解读新法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请各级领导讲话,并在电视、电台新闻中播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新《水土保持法》实施舆论氛围。向《大连日报》投稿4篇、市及各县区电视台每天播放1分钟水土保持公益广告、中山广场放置宣传拱门、大型气球、组织乐队出动宣传车、向市民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在建筑工地打横幅标语等进行系列宣传。形成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声势,与财政局协调,落实水土保持宣传专项经费150万元。
2.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培训。认真研读新《水土保持法》,切实了解担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和责任,熟练掌握新法的各项制度和要求,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3.开展《大连市水土保持办法》修订工作,组织专家研讨、咨询和专题调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深化、细化法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保证《水土保持法》在本区域有效贯彻落实。
4.编辑印刷《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文件汇编本发放相关单位,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依法规范行为,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5.组织召开一次市批水土保持方案在建单位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研讨会,提高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促进其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和责任。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
6.完成2011年44个小流域治理项目区石碑制作和安放工作。在高速公路入口租赁设置大型水土保持宣传广告牌一座。
7.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的传播作用,指定专人宣传信息员,负责撰写大连市水土保持相关动态信息,定期在市水务局网站上刊登并报送省局审核后,在辽宁省水土保持网发布。组织县区水土保持宣传员培训,制定水土保持宣传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