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张艳德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突出重点 加强宣传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青海省水利厅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青海省2011年水保宣传工作情况和2012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
为做好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我省立足实际,及时制定了《青海省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工作计划》,要求各州、地(市)、县把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普及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社会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和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把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宣传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二、统一思想、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国策宣传教育活动
我们立足青海独特的生态地位,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及时调整宣传思路、明确宣传重点,研究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将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到具体工作之中,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与目标任务同时下达,与年度目标同时考核,年底考核中实行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制,并以此作为争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此外,我们积极筹措宣传经费,全年共投入90多万元用于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由于工作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宣传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全年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等部委网络上宣传104次,在青海水利网和青海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上宣传140余次,在《中国水利报》、《黄河报》、《青海日报》等宣传30余次,在青海电视台、广播电台宣传10余次,组稿出版《三江源保护行动》4期。通过大量行之有效的宣传,使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和广大群众提高了对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认识。
三、围绕主题、把握重点,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中,我们围绕“深入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这一主题,突出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三江源生态建设和保护为重点。一是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新《水土保持法》颁布等重大活动组织全省各级水保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3月1日,我们组织部分州县水保部门在省会西宁市集中举办了《水土保持法》宣传纪念活动。通过赠送环保宣传袋、开展现场水土保持知识讲解和有奖问答、在《青海日报》和手机信息上刊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民水土流失的忧患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二是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编印了《青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并围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生态保护中提升发展水平”的新的发展理念开展广泛宣传,力求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的目的。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宣传展板、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宣传画册等,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广泛宣传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现状、取得的成效等,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自觉性,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构建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以长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为基础,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水保知识进校园活动,编制了《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知识读本》,组织开展了水保知识作文比赛活动。五是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水土保持重点县市举办了建党90周年水土保持成果展和水保知识竞赛。六是印制水保宣传册分发到机关、社区、乡镇、学校、企业进行宣传。
四、精心组织、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信息快、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一是组织水利报驻青记者站、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青海人民广播电台等省内新闻媒体,对我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坝系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大示范区建设等进行了专题采访,并在相关媒体上就“三江源”的生态重要性、生态建设的紧迫性、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效及今后工作的设想等进行了集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宣传报道引起了全社会对“中华水塔”的关注,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新闻媒体对检查情况进行报道后,引起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有力推动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省政府组织发改、经委、国土、安监、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我省江仓木里地区违规开矿、乱采乱挖乱弃、严重破坏生态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了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五、依托项目、搞活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
依托重点工程和典型示范项目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长江、黄河源区预防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为依托,在黄河、长江源区、典型示范项目区、重点旅游景点、交通要道等地通过建立大中型宣传碑(牌),设立项目公示牌,及时公布项目建设情况,宣传项目建设。二是依托典型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水保文化建设,在西宁市和部分重点县继续完善水保宣传一条街,深入宣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水保部门的力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利用州县赛马会、物资交流会等活动,通过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水土保持知识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了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自觉性。
2012年,将按照水利部的安排部署,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为重点,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认真抓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生态立省”战略,在宣传工作中突出“三同步”、 “四重点”、“五结合”; 三个同步就是重点项目建设与宣传工作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与宣传工作同步开展,省级宣传与基层宣传同步开展。四重点就是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重点,以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重点。五结合就是结合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结合经济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等方面开展宣传;结合专题采访开展宣传;结合国策教育开展宣传;结合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二是《水土保持法》宣贯工作以“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六进为导向,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以水土保持宣传月为契机,结合国策教育开展宣传,在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试点学校开展水土保持知识的宣传教育,为新时期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工作增添新生力量。四是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促进我省水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