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广西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刘炀处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推动广西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
广西水利厅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通知》(水保〔2011〕32号)精神,广西认真部署和组织各项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活动,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现将去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广西高度重视新修订实施的《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自治区制定了《广西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方案》,对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学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各市、县水利水保部门也都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宣传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宣传任务、宣传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视,有效地保证了我区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统筹安排
    (一)广泛宣传,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2011年3月,我区在广西电视台发表祝贺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公益广告,在《广西日报》等新闻主流媒体上开辟了《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专栏,向全区移动、联通用户群发了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信息,并印制5000本《水土保持法》宣传册、订制45000份盒抽纸等宣传材料分发到各市、县(区),将《水土保持法》的内容纳入了广西《六五普法》的范畴。3月22日,水利厅联合人大召开了宣传贯彻新修订《水土保持法》座谈会,自治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参加了座谈,广西各大新闻媒体作专访,对座谈会进行报道。为了强化宣传效果,深入基层宣传《水土保持法》,广西水利厅编排了一台文艺晚会,在全区21个县(市、区)巡回演出,营造出了规模大、形式新的宣传氛围。各市、县(区)亦主动与有关地方新闻媒体联系,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地方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等方式进行了宣传活动。在水土保持宣传周,集中采取了设置水土保持展板、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印有宣传标语的纸巾、纸杯以及宣传画册面向广大群众发放,开展了法律法规及技术咨询等活动。
    (二)加强培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了保障新《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措施和制度落实到实处,在2011年3、4月份我区邀请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自治区各大设计院的专家对全区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上半年我区分别派员参加了水利部及长江流域举办的水土保持法的培训班,完成了自治区本级从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工作。5月和8月,我区举办了两期大型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及科(站)长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制度,确保新法顺利实施
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水利厅启动了《广西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2011年5月中旬,水利厅联合人大到湖北、江西、浙江三省进行了调研工作。今年3月,水利厅与自治区法制办前往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份进行了调研工作。各市、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府的支持,集中力量进行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大型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根据广西的实际情况,计划采取发放宣传用品、拍摄宣传片、树立大型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水土保持法规、水土流失危害性和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宣传行动。通过广泛、强势地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各行业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全面增强社会保护水土资源,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律意识。
    二是加快《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计划在广泛征求专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后,9月中旬能将《实施办法》报送厅长办公室,在11月份上报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并附送修改说明和有关立法依据等参考资料。
    三是要把水土保持宣传有机地融入到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中,落实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监测等具体工作当中。
    四构建完善广西水土保持网站,使其成为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对外宣传的窗口。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典型载体的作用。
    五是结合木棉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的设施建设纳入其中,作为向中小学生和广大民众进行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的基地。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