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罗映贞副处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水土保持宣传教育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广东省水利厅
2011年以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稳步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水土保持国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扩大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
一、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多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水利部的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常规宣传全面推进,重点宣传取得实效,水保科普教育扎实开展,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宣传教育管理不断加强,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2011年全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部署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我省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制定了工作计划,在抓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同时,把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水土保持的重要工作来抓,实现综合防治与宣传教育两手抓,互促互动,有效地构建了支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舆论平台,强化了宣传效果,提升了社会共识。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影响范围
通过召开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启动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广东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协助开展水利普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组织参加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等方式,抓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全面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我省将每年3月定为水土保持宣传月,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11年3月,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提高认识、强化执法、加强宣传、注重协调等方面工作。我厅成立了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培训和配套法规修订工作的领导,组织各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活动。2012年3月,我厅部署全省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收效。
二是大力开展新水保法宣贯活动和水土保持业务培训。我厅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为契机,结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专项活动需要,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新法宣贯培训班,大力宣传新法的重点内容、重要条款以及与原法的区别,宣传当地水土流失防治的严峻形势和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水土保持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以及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典型,突出对生产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水保方案审批和水保设施验收制度、对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广州、深圳、惠州、肇庆、清远、东莞等市把新《水土保持法》纳入到市领导干部的学习内容,通过召开水保工作会议,举办学习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水土保持法》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此外,结合水土保持方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两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人员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达500多人。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和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普遍反映,新水保法学习培训形式生动、内容丰富、意义深刻,深受启发和教育。
三是抓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应有的宣传和示范作用,我省组织省内有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积极参加水利部和教育部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荐活动,并加强指导,进一步完善园区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今年2月,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茂名市小良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两个园区均以高分通过了水利部和教育部联合组织的评定,入选首批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立,为我省开展水土保持社会教育搭建了平台,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走出教室,走进自然,有效地引导学生认识自然、尊重自然,增强感性认识,提高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水土保持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是做好水土保持信息编发工作。为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我厅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定期编发《广东省水土保持公报》,2008年初复刊了《广东省水土保持信息》并按季编发,不定期编发《广东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简报》、及时收集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编印《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法规文件选编》。目前,《广东省水土保持公报》准备出版第3期,《广东水土保持信息》季刊已出版50期,《广东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简报》已出版3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法规文件选编》已更新3次。此外,为扩大社会影响,我厅注重门户网站建设,注重信息更新,强化宣传效果。2011年,我省在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发布的信息共57条,在省水利厅网站和广东省水土保持网站上发布的水土保持信息570条。省水土保持网站自2010年10月开通以来,累计访问量已接近6.3万人次。同时,完善了信息公开机制,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引道社会公众的关心和自觉遵法守法。通过各种信息渠道的广泛宣传,加深了全社会对水土流失现状及发展趋势的了解,展示了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密切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组织编制《广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手册》和《广东省水土保持科普知识读本》。《设计手册》将作为广东省水土保持设计参考资料,对今后指导全省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更好地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科普知识读本》对普及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水土保持基础知识、增强全省各界人士的水土保持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设计手册》重点突出地方性、简洁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务求真正成为我省水土保持设计工作的实用工具书;《科普知识读本》务求做到知识点明确、通俗易懂、图文精美、趣味性强。今年2月,《设计手册》和《科普知识读本》编制工作大纲已通过了我厅审查。
六是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配合广东省水普办做好部门协调、进度控制、技术问题处理等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广东省第四次遥感普查工作方案制定、招投标等工作,力争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七是加快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全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构建了省市县三级统一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数据库,实现了对全省生产建设项目从水保方案申报审批、监督管理、评估验收等全过程的监控和统计分析。同时,着手开展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不断完善广东水土保持门户网站建设,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提高了管理手段和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三)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高各行业水土保持意识
我省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等专项行动,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监督执法过程中,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向建设单位宣传水保政策和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促进水保“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2011年省级共批复水土保持方案126个;对40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按“三同时”的要求办理了验收,委托地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水土保持项目33个;协助省水政监察局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省级全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66万元。同时,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单独组织或联合水利部珠江委先后对20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部分水土保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了缓批、限制等管理措施,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此外,促进地方水土保持工作均衡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如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佛山、肇庆等市。
(四)推进水保科技示范园建设,营造水保生态建设氛围
目前,我省共有梅州五华水保站、茂名小良水保站和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园三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其中,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园和茂名小良水保站今年2月被教育部、水利部联合命名为首批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三个示范园区在我省乃至我国南方水土流失及治理工作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承担了全省甚至全国水土保持基础学科定点观测和试点实验研究任务,成为当地水保科技和教育基地,进园参观的人数逐年增多,在水土流失防治、宣传教育、科研推广、监测观测、生态观光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充分发挥了水保宣传教育的效能。
二、2012年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新《水土保持法》宣贯工作。根据水利部对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结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和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开展水土保持业务培训。
(三)继续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全国水土保持普查和广东省第四次遥感普查如期完成,科学评价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继续做好水土保持信息编发工作。做好各类水土保持信息编发工作,广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加深全社会对水土流失现状及发展趋势的了解,提高公民水土保持意识。
(五)推进青少年水土保持教育工作。加快现有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2个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推进青少年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工作。同时,推进各市县水保站积极创造条件加入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行列,发挥园区应有的宣传和示范作用。
(六)加强水土保持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水土保持门户网站管理机制,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七)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结合各种相关的专题活动、纪念日,发动市、县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