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廖瑞钊副厅长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6-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创新机制 推进水土保持改革发展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水土保持部门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奋力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改革创新,水土保持监管方面向“应批尽批、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验尽验、应罚尽罚”迈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思路,大力开展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创新监管机制,水土保持监管力度显著增强
为实现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我省积极探索。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化监管体系,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作为省河湖卫士综合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针对监管过程中,水保执法威慑力和权威性不足的情况,通过与检察部门合作,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强与检察部门沟通衔接,通过检察部门在水利部门设立生态检察室、建立联席会议、监督线索来源、重大案件协商、定期通报工作、现场联合督查、开展涉水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截至2018年底,全省检察部门在水利部门共设立生态检察室113个,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了水保监管执法的力度和权威性,2018年赣州市检察院对生产建设项目发出检察建议书28份,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2起。
二、创新治理模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速增效
在综合治理方面,我省结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试点等项目,按照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模式,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地区、崩岗和废弃矿山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速增效。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建管新机制,在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宁都县、上犹县作为国家试点县外,还选择赣县区和兴国县作为省试点县开展以奖代补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试点县社会各界参与水土保持治理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水土流失治理的力度明显加大、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国家投入2600万元,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资金1078.88万元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主要经验做法:一是成立了以县领导为组长,涉农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县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方案;三是制定了“一书两表三单四图”标准报账文本和“两承诺三公开”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环节高效规范。四是采用集中学习、宣讲解读、建宣传牌、印发政策解读手册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水土保持以奖代补政策,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五是坚持与创建生态文明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和发展扶贫产业相结合,突出治理重点,努力打造精品亮点。宁都县小布镇勾刀咀 “休闲旅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正在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上犹县中稍河元鱼田心段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红星小流域茶坑农村污水生态净化工程成为当地整体环境质量提升的精品工程;宁都县小洋小流域建设建成了约3500亩的高标准生态脐橙产业扶贫基地,带动 32户128名贫困人口脱贫。六是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奖补标准,核准其奖补资金的具体额度,并在县内相关媒体和相关乡镇、村公示。七是建立资料台账,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书表齐全,图文并茂,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三、创新审批制度,山地林果开发监管逐步规范
江西省适宜林果开发的坡地较多,25度以下低丘缓坡宜果地在100万hm2以上,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果业开发,社会开发果业的积极性十分高涨,但也导致一些地方山地林果开发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为强化对山地林果开发的水土保持工作,赣州市、九江市等实行了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将林果开发纳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范围,实行山地林果开发水土保持“承诺+联核联验”制度,制订出台脐橙、油茶开发技术规程,要求在进行山地林果开发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程,项目经过水保、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开展,并且水保部门联合果业局等部门对林果开发项目进行联合核查,督促果业项目落实水保措施。2018年全年赣州市共联审备案了林果开发项目355个,在审批工作中对于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果业项目严格执行“退果还林”,既推进了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也防止了水土流失。
下一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总基调,以推动《全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全面落实为目标,以赣州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抓手,以加强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做出积极贡献。